死刑不是用來讓犯人懺悔的而是主要是用來預防犯罪的既然連知道犯重大罪行會判死刑都不怕了那這種人還需要讓社會大眾來養嗎會判無期徒刑的犯罪類型應該跟會判死刑的犯罪類型分開也就是被判死刑的罪犯不應該會判到無期徒刑這是我的想法
支持死刑,因為比較環保看電視上,常常有人在說加害者的人權問題所謂的人權也是在法律之後,才能成立不過加害者在背於法律之時,不就等於宣告他不要所謂的人權所以覺得當一些重大犯罰確定時,去維護加害人的人權,覺得有點可笑若是這樣,那被害人的人權,此時在那裡呢而且把人關在一個地方,那麼久有礙身心啊,早早打掉算了~~
我想是不能吧...判了死刑法務部部長不簽同意...等同沒判...當然沒有嚇阻力...刑罰要有用就是要犯罪人後悔犯罪....把死刑改為做成人彘...應該蠻有嚇阻力的...反正法務部部長不想簽死刑同意...剛好做人彘不會死.正合她的意
DragonQuad wrote:樓上的你邏輯有點問題現在法有明文殺人可以死刑 且那個人也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他自己也知道 還決意這樣搞不正是說明死刑根本不能嚇阻犯罪嗎這題討論能不能嚇阻你講的都是應報主義的東東 文不對題...(恕刪) 我看你腦袋才有問題她都已經有這種想法 也有很大的可能會這樣做了不判死刑 是要給她機會 出來實現她的想法嗎??這種人 是該給她重新做人的機會掛了她 讓她投胎 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