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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就像我前文所說的擄車勒贖集團,這女學生作的事似乎沒啥兩樣。只是事後她將錢捐給自己的社團。

現在是怎樣,做錯事被捉到,只要把錢捐出來就OK了嘛!

雖然有法官做這種判例,但當時就已經吵得沸沸揚揚,怎麼法律系的學生還都不關心時事的嗎?這種人可能成為我們的司法官,想起來就令人不寒而慄。

球德洛 wrote:
拿不拿6000元根本...(恕刪)
老球皮,你該考慮退出江湖了.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kuoyuan1 wrote:
警察都已經說是女學生...(恕刪)



老師流淚了~教育部長流淚了~~這就是台灣教育~教育出冷漠的下一代~沒有情理可原了
活在當下~滿足當下~享受快樂~
qqz1114 wrote:
主角是我朋友...(恕刪)


法律系畢業...我自己也法律系畢業好幾年了,
國內公私立大學1年畢業多少個法律系學生?
我以前的同事,幾個法律系畢業生到現在還找不到工作咧!

索取3/10報酬沒人說不合法,重點是失主是經濟有困難的人!
妳說"拿6千 還好 無須小題大作"

那我只能說你朋友的照片在新聞and論壇被刊登,
也是"還好"
不就是清理自己的校園嗎?跟品德有啥關係??
請叫我肥貓或花貓~
應該是潘女直接駭進學校網路自己發的稿....
系主任應該就是潘女嘴巴上要問的那位老師吧!

我還覺得冷了 wrote:
一定是教她的老師出問...(恕刪)


據說系主任出面了,只不過出面好像反而造成反效果.
真的很榮幸身為台灣人
每每看到有人為了彰顯台灣偉大的法條,不惜撕破臉、受盡輿論撻伐,也要為權力伸張而奔走

我也是愛狗人士
可以為了狗兒,向貧婦、低收入戶、極需用錢的人,毫不留情的索討30%,可畏女中豪傑

因為我愛狗
也請大家好好認識我們這位愛狗界的傳奇人物,一起歌頌她的豐功偉業吧!!


加油,愛護動物界,還需要潘女俠伸張正義!!

ircnet wrote:
人在做 天在看....
學法學到這付模樣
真叫人佩服

)


法律是保障懂法之人
這就是案例
希望這位大大您永遠都不會遇到相同的狀況......
將心比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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