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之澄清說明:
一、本系自創設以來對於學生之教育,除法學專業領域傳授外,亦相
當重視學生之品格教育,並開設有相關之法律倫理關懷課程。
二、經本系與潘校友聯繫,潘校友表示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有所偏
頗。事件發生係她與本校法律系蔡依寧校友,在自家附近公園幫
助流浪動物時,撿拾到李姓婦人之皮夾,然後兩位畢業校友留在
原地等候李姓婦人,並至警局處理。
李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願包紅包給兩位校友,兩位校友堅持不要,
並說該紅包只要捐給創世基金會或慈善團體。
後因兩位均為本校動物保護社之社員,潘校
友更是兩任動保社社長,雖現已畢業,但仍經常返校從事動物保
護之相關工作。潘校友表示,她們是請求對方將該款項捐給動物
保護社,過程中口氣上可能太過於急躁,不過,該請求為在場之
警察瞭解並獲婦人同意,且當天開立收據,由李姓婦人直接捐款
6000元給動物保護社,做為流浪動物結紮之用,兩位校友沒想
到竟發生這麼大的誤解。
三、事實上,今年九月份凡那比風災時,本院師生六十餘人係本校唯
一組成凡那比颱風清掃志工隊,協助校園環境災後復原工作的團
體,此可為本系法學教育兼顧品德教育之佐證。(請參照網頁
http://www2.nuk.edu.tw/lawyuan/lawyuan/Volunteerslist.html)
四、本事件純係偶發的個案,發生本事件對社會大眾造成困擾,本系
在此致上最深歉意。爾後,本系當更加警惕並強化倫理品德教育
之課程,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來源: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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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可否請教貴校的「倫理"關懷"課程」的教學內容大致有哪些?
Q2.既然是李姓婦人主動連絡,並已說明是本人所遺失之物品,為何還要去警局?目的為何?
Q3.為何潘姓女子要戴口罩?天氣冷?感冒?..或是羞於???
Q4.清理自己的學校與教育品德有何關係???
看第一遍我還以為是去外面救災咧...
仔細再看一遍,不就是清理自己的校園嗎?跟品德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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