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徐姓女童跟外婆去買東西,在穿越路口的時候,因為行人太多被擠出斑馬線,眼看就要過完馬路,卻突然被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女童的外婆既自責又擔心,而警方到現場釐清肇事責任後,認為女童沒有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而發生事故,因此對這名小女孩開出罰單。被擠出斑馬線一定要擠回去喔,通常停止線和斑馬線還有一段距離,莫非車輛也超越停止線 You were not there!!
在小巷子開車最怕就是有小孩從兩邊停的車後跑出來~因為就算只開十五公里也沒辦法反應,有一次運氣好緊急煞住,但是那小孩嚇傻了~跟他揮手他也不動在那大叫,嘿嘿~此時別的小孩還在路上玩勒結果小孩的媽媽半分鐘後跑出來罵怎麼開車的~要我怎麼樣怎麼樣,我也回:妳小孩跑到路上妳都不知道~妳有資格養小孩嗎?還是我要通報警察或社工單位處理?
hankchen1210 wrote:今年二月,徐姓女童跟...(恕刪) 補充一下,當時為綠燈,阿媽聲稱自己手上拿滿重物,無法抱女童,二歲女童被右轉計程車撞的地方離斑馬線......80公分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看到副大隊長的發言..只覺得這張罰單是當時警員太菜沒經驗做的決定,急著將將責任釐清,(這怎麼釐清,行人穿越道是綠燈,當時車子也可以右轉,小孩又只離人行道80公分,這要是都不行也太嚴苛了吧?念在初犯都可以緩刑了...)車子也沒壞,人也沒受傷,油條點的都會叫你私下和解,車禍最常聽到的就是警察來跟你說雙方自己回去塗牛屎...但既然單都開了,只好將錯就錯,到時候不管是女童家屬還是計程車司機哪邊控告,才不會變成眾矢之的,不過現在一看是適得其反我朋友上禮拜在中山北路和士林中正路交叉口,綠燈時停在斑馬線上,因為前面車子不動,警察走過來開了他一張妨礙行人1800的罰單~~~這又怎麼算倒是看到上面一堆不明就理,搞不好連新聞都沒看過的人進來開砲
A. 計程車開很快 撞到小孩 小孩毫髮無傷B. 小朋友突然衝出斑馬線 撞到靜止的計程車 小孩毫髮無傷到底是 A 還是 B ? 可能有人沒有說實話 只是拼命在做秀 累積本錢A 的情況下 小孩要毫髮無傷 機會很低 小弟不太相信犯法就該罰 小孩不懂 就是罰監護人 沒有甚麼不對單純小事 會弄到 "計程車司機叫警察" 而不是 "老婦人叫警察"這很耐人尋味運將大哥們很少這麼遜咖的
maxxxxx wrote:補充一下,當時為綠燈...(恕刪) 新聞早就看過了就算雙方都沒錯但是端看發言者的"假設"或"如果"狀況好像也要推開車的也有錯的樣子?至於計程車司機叫警察?或許司機他有相當的把握他沒有違規吧?
maxxxxx wrote:綠燈時停在斑馬線上,因為前面車子不動,警察走過來開了他一張妨礙行人1800的罰單~~~這又怎麼算 未保持路口淨空又妨礙行人通行罰得一點都不冤枉~正確的做法,是要看前車已經通過斑馬線,且繼續前進一個車身的距離你的車才動身這時車子開過去就不會被卡在斑馬線上受罰和過平交道或是路口黃網區的道理是一樣的
沒有走在斑馬線上被撞死了 按照法律本來就沒權利要求賠償警察開單也是為了要提醒小女孩的監護人這種狀況吧按照法律本來就不是 車撞人車賠 車撞車大車賠啊我覺得罰得很對 反而是小女孩的阿嬤非常不明理 這以後會害了她孫女
th892907 wrote:新聞早就看過了就...(恕刪) 我沒有要說誰對誰錯...維護二歲小童也好,替計程車司機說話也好,只是看許多人發言好像是連狀況都沒搞清楚就進來開罵了,Randolph wrote:未保持路口淨空又妨礙...(恕刪) 我之前去台中玩,晚上塞車時間我前面老兄不知道是在講電話還是在做啥,他前面也沒車,開到路中間就停了,把我卡在停止線上,綠燈轉黃燈時他飛也似的揚長而去,我過的時候剛好黃燈轉紅燈,啪啪兩聲閃光燈....想說真OX,怎麼路上一堆活動路障....結果......這張罰單我從來沒收到過,相信是篩檢照片的員警剔除了。你說的沒錯,但是如果人人都照你講的那樣做,我看在台北等紅燈再多等個二十分鐘絕對不誇張,在基隆路與忠孝東路、羅斯福路與新生南路、仁愛路與金山南路..一堆OO路交叉XX路上特別明顯~~你常可以看到怎麼紅燈亮了,這條車道才開始往前走,警察如果真要抓這種違規也早就抓到國庫滿出來了,沒被警察抓也被後面來車叭瘋了但為什麼沒抓?為什麼後面車要叭?法律是人訂的(怎麼把各種狀況都寫進法條裡),但實際狀況是天意(誰知道今天會冒出個兩歲小孩超出人行道80公分....),有太多模糊的灰色地帶,要不要開單的那把尺在執法人員手裡,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開這張單...誰會去花時間申訴阿?想到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