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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小孩收到罰單.

chian wrote:
除了對向最內側塞車塞很長,不時向對向長龍寄予同情的眼光...(恕刪)

她以為那裏是停車場..........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今年二月,徐姓女童跟外婆去買東西,在穿越路口的時候,因為行人太多被擠出斑馬線,眼看就要過完馬路,卻突然被一輛右轉的計程車撞上。女童的外婆既自責又擔心,而警方到現場釐清肇事責任後,認為女童沒有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而發生事故,因此對這名小女孩開出罰單。

被擠出斑馬線一定要擠回去喔,通常停止線和斑馬線還有一段距離,莫非車輛也超越停止線
You were not there!!
在小巷子開車最怕就是有小孩從兩邊停的車後跑出來~因為就算只開十五公里也沒辦法反應,有一次運氣好緊急煞住,但是那小孩嚇傻了~跟他揮手他也不動在那大叫,嘿嘿~此時別的小孩還在路上玩勒
結果小孩的媽媽半分鐘後跑出來罵怎麼開車的~要我怎麼樣怎麼樣,我也回:妳小孩跑到路上妳都不知道~妳有資格養小孩嗎?還是我要通報警察或社工單位處理?
hankchen1210 wrote:
今年二月,徐姓女童跟...(恕刪)


補充一下,
當時為綠燈,阿媽聲稱自己手上拿滿重物,
無法抱女童,
二歲女童被右轉計程車撞的地方離斑馬線......80公分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李德威表示,如果未釀成事故,
針對小女童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開罰,
情理上恐怕有爭議,但已成案的交通事故,若不對有錯誤的行為人處罰,
一旦女童家屬回頭控告駕駛人,駕駛人也會反控交大瀆職。

看到副大隊長的發言..
只覺得這張罰單是當時警員太菜沒經驗做的決定,
急著將將責任釐清,
(這怎麼釐清,行人穿越道是綠燈,當時車子也可以右轉,
小孩又只離人行道80公分,這要是都不行也太嚴苛了吧?
念在初犯都可以緩刑了...)
車子也沒壞,人也沒受傷,油條點的都會叫你私下和解,
車禍最常聽到的就是警察來跟你說雙方自己回去塗牛屎...
但既然單都開了,只好將錯就錯,
到時候不管是女童家屬還是計程車司機哪邊控告,
才不會變成眾矢之的,
不過現在一看是適得其反

我朋友上禮拜在中山北路和士林中正路交叉口,
綠燈時停在斑馬線上,因為前面車子不動,警察走過來開了他一張妨礙行人1800的罰單~~~這又怎麼算


倒是看到上面一堆不明就理,搞不好連新聞都沒看過的人進來開砲
A. 計程車開很快 撞到小孩 小孩毫髮無傷
B. 小朋友突然衝出斑馬線 撞到靜止的計程車 小孩毫髮無傷

到底是 A 還是 B ?
可能有人沒有說實話 只是拼命在做秀 累積本錢

A 的情況下 小孩要毫髮無傷 機會很低 小弟不太相信

犯法就該罰 小孩不懂 就是罰監護人 沒有甚麼不對
單純小事 會弄到 "計程車司機叫警察" 而不是 "老婦人叫警察"
這很耐人尋味

運將大哥們很少這麼遜咖的
maxxxxx wrote:
補充一下,當時為綠燈...(恕刪)

新聞早就看過了
就算雙方都沒錯
但是端看發言者的"假設"或"如果"狀況
好像也要推開車的也有錯的樣子?
至於計程車司機叫警察?
或許司機他有相當的把握他沒有違規吧?
maxxxxx wrote:
綠燈時停在斑馬線上,因為前面車子不動,警察走過來開了他一張妨礙行人1800的罰單~~~這又怎麼算

未保持路口淨空又妨礙行人通行
罰得一點都不冤枉~

正確的做法,是要看前車已經通過斑馬線,且繼續前進一個車身的距離
你的車才動身
這時車子開過去就不會被卡在斑馬線上受罰
和過平交道或是路口黃網區的道理是一樣的
沒有走在斑馬線上被撞死了 按照法律本來就沒權利要求賠償
警察開單也是為了要提醒小女孩的監護人這種狀況吧
按照法律本來就不是 車撞人車賠 車撞車大車賠啊
我覺得罰得很對 反而是小女孩的阿嬤非常不明理 這以後會害了她孫女
th892907 wrote:

新聞早就看過了
就...(恕刪)


我沒有要說誰對誰錯...
維護二歲小童也好,
替計程車司機說話也好,
只是看許多人發言好像是連狀況都沒搞清楚就進來開罵了,



Randolph wrote:
未保持路口淨空又妨礙...(恕刪)


我之前去台中玩,晚上塞車時間
我前面老兄不知道是在講電話還是在做啥,他前面也沒車,
開到路中間就停了,把我卡在停止線上,
綠燈轉黃燈時他飛也似的揚長而去,
我過的時候剛好黃燈轉紅燈,啪啪兩聲閃光燈....想說真OX,
怎麼路上一堆活動路障
.
.
.
.
結果......這張罰單我從來沒收到過,
相信是篩檢照片的員警剔除了。


你說的沒錯,但是如果人人都照你講的那樣做,
我看在台北等紅燈再多等個二十分鐘絕對不誇張,
在基隆路與忠孝東路、羅斯福路與新生南路、仁愛路與金山南路..一堆OO路交叉XX路上特別明顯~~
你常可以看到怎麼紅燈亮了,這條車道才開始往前走,
警察如果真要抓這種違規也早就抓到國庫滿出來了,沒被警察抓也被後面來車叭瘋了
但為什麼沒抓?為什麼後面車要叭?

法律是人訂的(怎麼把各種狀況都寫進法條裡),但實際狀況是天意(誰知道今天會冒出個兩歲小孩超出人行道80公分....),
有太多模糊的灰色地帶,
要不要開單的那把尺在執法人員手裡,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開這張單...
誰會去花時間申訴阿?
想到都累~
當時情形沒人看到,只能靠記者的隻字片語來評斷想像
所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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