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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的法律,殺6個人只要服20年徒刑

他已經承認他殺6人了,因為他承認了所以算自首?自首就可以殺人不償命?這算哪門子爛法律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別以為人人都承受的了打漫長的官司,而且是明顯頭殼壞掉才那麼判的官司,更何況打官司還要很多金錢
社會有正義 由我做先鋒 犯罪必追緝!!! 再次提醒您!!! 深夜問題多 在外過夜最好!!!

kikikat wrote:
哀~~~替台灣的司法...(恕刪)


應該是替我們自己默哀吧!!如果要出錢我只願意出兩顆子彈的錢了!
azui busasa wrote: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請...(恕刪)


太久沒翻舊文,突然發現有人跟我意見相左。
相左就相左,不一樣的聲音人權衛道人士回答就是這麼衝
什麼叫我爸還是我祖宗跟我說的?你從小沒念書嗎?奇怪了。
自古至今,殺人償命這一句話出現過幾次?
你沒聽過嗎?你從小沒念過書嗎?

誰跟你說死刑跟犯罪率有關,死刑犯全部捐給國軍當活體移動靶的話,我第一個讚成。順便加強國軍實彈射擊經驗。
我有跟誰討論"廢除死刑跟犯罪率有關"嗎?那無期徒刑跟犯罪率有關嗎?無期徒刑能降低犯罪率?
美國沒死刑嗎?還有電刑,刺激吶~

什麼叫不懂法律跟請了解法律的人來解釋,那叫人權律師們全部去選立委,然後強行通過就好啦。
看了"從後面開槍殺了幼稚園老師"的個案後,你有什麼感想?
出於義憤嗎?

這種人你可以說你要養他一輩子,我卻不爽養他。

那我有攻擊你嗎?你何苦說話這麼利咧?

凡事要講配套,先把死刑廢了,再來講後續嗎?這種射後不理的態度就行了嗎?
誰養他們?關在那?預計容積幾人?爆監怎麼辦?新蓋嗎?蓋在那?一年編多少預算來解決他們的吃喝拉撒?
看病咧?硬體咧?

我不想知道斃了他們後,犯罪率的升降為何,人不能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這句話我同意,但是只適用在他們"決定"別人生死之前。
自古沿用至今的東西很多,像黃曆、史書、還有"殺人償命"這句話。很多也許不合時宜,但我覺得這句話沒什麼不對
小偷偷東西要被關,這不也自古至今嗎?

補充一下,你知道黑道殺了人之後"被關出來"的身價嗎?
不能決定別人生死,就能決定人的自由嗎?為啥不說廢監獄好了,全部送去感化中心吧。
天下太平、路不拾遺,這種社會,馬克思主義都無法實現了,何況是資本主義社會。
全部是理論。

補充一下,你知道黑道殺了人"被關出來"之後的身價跟地位嗎?
最早自首是必減刑的
不過自從陳進興小舅子殺人自首(因該是小舅子吧?_?)
還先找tvbs媒体那位
法律就有修正了
自首得看法給不給減了


不過這個殺6人的因該是修法前
至於一直更審
更到變沒死刑只關20年
那很明顯符合人權團体的想法
假設一直判死刑
就一直給他更審
curtis0820 wrote:
太久沒翻舊文,突然發...(恕刪)

幫補充
在獄中身份比較高的
殺人、搶銀行
小偷和強制性交犯這是大家不恥的
JIM-Breese wrote:
法官很可愛同類型的案...(恕刪)

這個判決我記得是女法官(判無罪的事件)
但後來上頭的法院有提出見解
認為那是足以"引起性慾"的
摸3秒還是10秒內
可能女法官用自己的感覺去判吧
XD老公常摸很久引不起性慾吧
記住...
殺人只要關10年就可以出來了...
但是貪污...可是要關一輩子.....
他們才不敢公佈法官的姓名啦!!
不然改天在路上被被害者家屬圍堵,名副其實的俗辣!!
就是那些"官"的親朋好友沒有被殺,才會這樣!!
沒救了!!
秋天,葉落的季節,徒留孤單的我,獨自面對一切... 想愛...卻提不起勇氣...
從事司法的人,有一天因果關係會降臨

大家知道嗎?很多法官與檢察官都是吃素來禰補自己罪惡.可悲喔
台灣法官的素質

看過許多案例後

早就見怪不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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