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樓這麼熱烈....當初只是覺得, 我只想抽個煙, 為什麼要偷偷摸摸像隻過街老鼠那些舉著"拒吸二手菸"大旗的"正義魔人"先搞清楚我們要得是什麼, 再去批判吧....只是菸品左手收你的健康捐, 右手又開你的罰單有本事的政府, 請把香菸列為123級毒品, 不管哪一級都好請跟菸商說我們這個國家就是不賣菸再來, 那些不抽菸的朋友們, 請不要覺的你們有多高尚我也覺的臭豆腐難聞, 為什麼路邊攤一堆....個人習慣罷了
這個法的立意是好的,至少提醒吸煙者尊重不吸煙者。我到是對於這個法尚未完全理解,香煙即然未列入毒品管制,就表示可以抽...我如果是一家的泡沫紅茶店的老闆,我在門口貼上告示,"本店開放吸煙,未滿18歲禁止進入,不吸煙者請自行評估是否入內",我是業主已經盡到告知義務,不吸煙者也有權力不入內消費, 為什麼這樣也不行?可以請懂法的人教育一下我嗎?
KTV、網咖的空調都馬是互通的分吸煙區、禁煙區還不是都吸的到這些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只是剛好而已樓梯口雖然不是久待的地方,但是卻是出入的地方,加上『無通風』又沒辦法繞道而行,經過聞到那味道可真是難過說穿了...有公德心的,他就是不會在這些地方抽菸,這法令一點都無影響(除了煙灰缸、打火機...外)
台灣在菸害防治方面上真的還有很大很大的進步空間每次去醫院,門口總是站了一堆煙蟲,完全不會考慮進出的人在陽台上抽煙,結果煙飄上來,把我剛洗好晾在陽台上的衣服燻到,煙蟲們又要再幫我洗一次嗎?在路邊等紅綠燈,我就應該吸隱君子的二手煙嗎?(不要又扯到汽機車排放廢氣了...多說無益)看到抽完就亂丟煙蒂,又要再譙一次,真沒公德心啊
講這麼多, 誰去申請大法官釋憲了嗎?在這邊或任何論譠上唉唉叫, 對已經要執行的法律, 吸菸者的現況有任何幫助嗎?我不吸煙也反對吸菸, 但我也覺得菸害防制法規定有調整的必要, 之前是都不管,一下子變太嚴格.釋憲有沒有用? 有用的話菸商第一個會跳出來的啦.... 如果吸菸的人覺真的覺得無法接受這個既成的事實, 就應該運用正常的管道, 至少是有可能發生效用的方法來爭取你們要的, 而不是在這邊無病呻吟, 有叫沒跟沒叫改變不了任何結果.
CWC20030205 wrote:私人營業場所是私人區域,業者可以依照市場需求,評估它的營業空間是否要禁菸這不應該政府來插手,...(恕刪) 完全同意。連讓人選擇的空間都沒有了。這太奇怪了。特別是我國還有菸酒公賣局,政府都在賣菸了。確又要求商家全面禁菸;連選擇開設可吸菸的商店都不行。
換個方向想想守法的人不用再找煙灰缸藏在哪,身上帶一個就是了赱後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馬路上抽,不用在意路人的眼光違法的人,也不用擔心舉證沒這麼簡單,要有事實、姓名、住址不吸菸的人真的勝利了嗎??我只要多走幾步到外面去抽不吸菸的人出了門卻是寸步難行這法推行和制定的人完全只站在非吸菸者的角度法律的品質可想而知~~吸菸的人去看看法條吧菸害防治法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並非不吸菸的人
不抽煙會死嗎?笑死人...想抽不會躲在家抽個夠啊只會說繳稅繳稅很大嗎?你有繳我就沒繳嗎?請先搞清楚抽煙會影響旁人的健康規定是3人以上公眾場合就代表你在家抽到死都不會有人管你抽煙的人要人權其他不抽的呢?你的家人在家你會大喇喇的在家抽嗎?我認識的抽煙的人沒人會這麼作那爲什麼換作別人就變成了我想抽有什麼不可以有時間吵不如趕快想一想怎麼樣少抽一些或是戒煙吧希望政府多請一些失業勞工出來作稽核的工作不但減少失業率也可以達到立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