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對你我是如此,對每天處理這麼多“社會事件”的警察何嚐不是如此?
既然有這麼多「民眾」不論是開車、騎車或是做一些事的時候…
會想到“鑽法律漏洞”來為自己圖方便
那警察更是每天實際接觸法律條文的人…難道不會想到?
當過兵的男人應該都知道,軍中很多事都是「可大可小」的,軍隊如此,社會也是如此
很多事情是背景夠都沒關系(只要蓋得過去),太白目或沒背景的就要倒大楣
在軍中的人際關係、地位是「學長學弟」或是「阿兵哥和軍官」的關係
在社會上不就是警察與百姓、司法人員與百姓等等的關係?
沒錯…在一般人和警察的接觸中,很多事情也是“可大可小”的
但依照現行法律,往往決定事情是「大」還是「小」的不是我們這些死老百姓,而是穿制服、拿證件的
「有牌流氓」
我們在這邊討論這麼多…也只是討論
可以說很多事情是我們「大有為政府」下的警政單位應該做的
SPC網友提到的『出示』這個問題,的確就是警員“鑽法律漏洞”的實例
…因為法律只說警察臨檢或盤查民眾時「應出示」能夠證明其警察身份的文件,法條中並沒有寫出警察出示文件的SOP…怎麼拿證件、出示的角度、出示證件需要 幾分鐘幾秒鐘
白話一點就是「警察已經完成他“出示證件”的動作,有沒有看清楚是他的問題」
即使警政單位大費週張的搞出一套SOP
詳列出每一種警務人員的證件規格、視別辦法
還有民眾 在駕車時、走路時碰到攔檢、臨檢、抓酒測、抓違禁藥品時警方應有的標準動作,還有民眾應該配合的注意事項等等等等…
在各派出所張貼、公告,甚至印個說帖、手冊由管區員警逐戶說明
(例如央行印的宣導新版新台幣單張)
那又如何?就算政府花了人力物力做這些,甚至大力宣導
不肖員警一樣也會找出SOP的「洞」亂搞、避開規定亂來
一些“刁民”們真的就會「受教」會照辦?歹徒會因此而改過向善?
苦的還是一般認真本份的員警和一般百性吧
而對一些有心人士…想要偽造警察(或任何執法人員)證件做壞事的,豈有任何影響?
一樣偽造出幾可亂真的假證件,一樣學全警方公佈的SOP來騙民眾
要做大案子(ex綁架有錢人)的壞人,更可以去偷(或變造)警車,從便衣到制服全套擺出來,一樣是做壞事(現在很多詐騙集團假冒警察、司法單位…難道他們不會做功課嗎?
所以klpp大大不厭其煩的說這麼多,個人是滿「佩服」的
他真的不是在為“不肖員警”的惡劣行為背書
也不是要維護、開脫那些「知法玩法」濫用法條中的灰色空間
動不動“執法過當”但民眾“依法”又拿他們沒辦法的爛條子
而是告訴網友…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現行的法律下,警察的權限就是這樣
不管你服不服,在碰到的時候就要保持冷靜、理性
儘量姿態放低、不要橫生枝節,而且言語中、在表情上、在肢體動作裏“尊敬”一下眼前的“大人”
對正好碰上警察臨檢的當下 最安全、最能避免不必要麻煩的一些提醒
當然,任何人也可能碰上我們姿態夠軟、好話說盡,面前的條子還是因為他心情不爽(或其他原因)故意找你麻煩的情況
碰上了…還是要想辦法讓“損失”降到最低,而不是充好漢,充正義魔人去和「公權力」在手的條子起衝突
讓本來就想要找你麻煩而沒有藉口的爛條子當場“槓上開花”剛好有名目可以辦你、整你
因為條子熟知所有相關法律和案例,可以做到遊走法律的灰色地帶,整你夠夠他還能全身而退
像前面某位大大講的…身為普通上班族的我們,是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跑警察局、跑法院去和警察、司法人員耗下去
很多爛條子、惡質司法人員也是看準這一點…看準一般人怕上法院、警局的「民不與官鬥」心態
才能“玩法”整老百姓,才能拿著雞毛當令箭(何況他們手上的還是真令箭而非雞毛)
法律(司法實務)上的解釋空間是因個案而異,很多時候新聞上、網路上看到的也只是片段
可能是記者採訪了相關各造寫出來的報導,也常是個別當事人的一面之詞,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只是旁觀者
再怎麼熱心…光靠報紙、網路也無法了解事件原貌﹠全貌…事後諸葛人人會,同情弱者也是人之常情,但若只是看了新聞報導或是網路上的轉述轉PO就來充當正義魔人、發射嘴炮…除了增加網站的流覽率、點閱數之外,是沒有任何義意的
klpp樓主提示了很多原則,說明了很多我們平常根本不會想到的問題
對個人而言,看過之後…的確很有收獲的
當然也可以說現行的法律對「熟知法條」的警員相對有利,對不了解法條的一般人較為不利
也可以說法律是保護知法弄法者和有權有勢有錢的人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帶著律師四處走,也不會有興趣沒事去鑽研六法全書
而各級民代或地方有力人士也不見得會理會這些事…要看你的身份,和他們的關係)
在下當兵是「海防」
雖然當時是「海巡部」但也知道,光是海巡相關法律就是厚厚的一本,裏面有不少法條…說明了很多我們“印象中”在海邊可以做的事,實際上都是“違法”的
現在考海巡特考的人應該都會讀(背)到
有過唯一的一次在海邊的2省道上和警察一起在路邊攔車臨檢的經驗
是在0414專案(白曉燕案)發生之後的事,各地海防﹠警察們草木皆兵,深怕“陳進興”從自己的管區偷渡出境
我們步巡時剛好碰上警察在路上設攔檢點,和他們聊了一陣之後就“配合”了一次
條伯伯攔檢民車時,我們三個海防的 端著65K2步槍站遠遠的“助威”一下…滿好玩的,也算是體會了當「警察大人」威風
這是題外話
真的,個人以為發文的klpp網友是出於一片善意而在01發文(打很多字,做很多討論、交流,很花時間的)
告訴大家這麼多有用的資訊、面對條子時該注意的細節
盡可能的理性討論…至少不要謾罵,也不必鑽牛角尖 玩文字遊戲..............還有打嘴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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