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可是走一趟地檢署就可以識破這設局的程度好像不怎麼樣..........總不會連地檢署都是假的 地檢署 是真的。今天要求我不要刪對話記錄。 哈哈都是英文,保證讓他們看到眼睛脫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feng2009 wrote:天國一輝小寶...(恕刪) 你真的惹上大麻煩了 不是普通大麻煩 是很嚴重的大麻煩我沒有唬嚨你上面這段話 你很難跟法官解釋 明顯的共謀詐騙其實 你早就知道美國女是詐騙集團 還在01忽悠我們團團轉趕快跟詐騙集團斷了吧趁現在快搜集她們的資料 面見法官時 坦白一切 也許 法外開恩 減判你幾年沒在說笑 很多車手 第一次去收錢被抓 哭喊 我沒詐騙只有收錢一樣 被判刑 自己網路看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借錢借到上地檢署,你也算是古今第一人啊~。 地檢署缺績效啊... 哈哈哈我和那個美國女人網路戀愛快要一年了。 哈哈哈她要帶美金到台灣開戶,部份轉成台幣還給我。剩下她自己用。她以後就是睡我家。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還行 wrote:你真的惹上大麻煩了 ...上面這段話 你很難跟法官解釋 明顯的共謀詐騙其實 你早就知道美國女是詐騙集團 還在01忽悠我們團團轉趕快跟詐騙集團斷了吧趁現在快搜集她們的資料 面見法官時 坦白一切 也許 法外開恩 減判你幾年沒在說笑 很多車手 第一次去收錢被抓 哭喊 我沒詐騙只有收錢一樣 被判刑自己網路看(恕刪) 我是 0 進帳哦. 哈哈哈誰被詐騙? 地檢署嗎? 還是你被詐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認真的説一下按照檢調辦案正常的常識。已經多次被提醒有證據有嫌疑的詐騙一個20歲以上成人特別是60歲年紀,有充足的社會生活經驗,具有判斷能力,如果還是維持1年以上的聯絡以及更深層的金錢往來關係。這是足夠被認定“故意”,明知而為。真的要保重自己。我們不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知道執行法律的人,現在在做什麼,至少好好回答,用正確的作為,用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