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然還是用了...
減少一次福利的領取、可確切幫助需要的同事,應該是有同情心、可感同身受的同仁樂於做到的事吧!
哇喔~~ 傳說中的〔施加道德壓力+罵人不帶髒字〕大絕招耶!
乾脆發個公告算了:
凡質疑本公司這項半強迫措施者 皆屬於〔沒同情心〕與〔無法感同身受〕的冷血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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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與我無關 但我是很好奇啦
有沒有鴻海的人知道這筆捐款是如何統籌分配的?
如果是交由專人 以〔救濟鴻海四川員工家屬〕為目的 以專案進行
那確實可以用〔急難救助〕這個名目來使用職工福利金
但最好是公開明細
列出清單 確實告知所有員工他們的職工福利金是救助了哪幾位同仁
並且對大陸方面公開聲稱 鴻海這一筆金額只用在鴻海同仁家屬身上
至於非鴻海同仁家屬的災民 則是無論如何都拿不到來自這筆金額的補助
說穿了就是
既然鴻海要以〔救助四川員工家屬〕的名義強制使用職工福利金
那就請鴻海大方承受大陸方面〔鴻海錢只救鴻海人 他人不管〕的輿論壓力
少用〔鴻海x千萬賑災〕這種含糊不清的敘述 以免有沽名釣譽之嫌
反過來說
若這筆金額並非專人專案處理 而是交由類似慈x或是大陸的國家單位來統籌分配
用途並非只限於〔鴻海員工家屬急難救助〕而已的話
那麼很明顯的這筆金額就不能以〔同仁急難救濟〕為名來支出 就只是一般對外捐款而已
這麼一來就好辦了 法規寫得很清楚:
職工福利金禁止使用於一般對外捐款
禁止就是禁止 管你再有同情心 再能感同身受 不能用就是不能用
福委會要解釋 自己跟台北縣勞工局解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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