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super2000 wrote:本草綱目醫療上的有效性,其實是有爭議的。舉例: 本草綱目上寫,鉛是沒有毒性的。你會相信誰? 所以你要用一個鉛來全盤否認整本中國數千年醫學整理?jksuper2000 wrote:有沒有可能是草藥的作用? 前面說本草綱目不能相信這邊又說是草藥作用好啦都給你說就是啦
Gwaewluin wrote:所以你要用一個...(恕刪) 不是,但你不能否認狗肉有效性之論點其錯誤的可能性,是吧?再者,就算有效,你能說吃狗的人都是在吃狗膽嗎?雷克斯 wrote:不知道是不是草藥的問...(恕刪) 那喜歡是你的自由,就算我反對我還是會包容你的想法。這樣不就是討論的精神嗎?
jksuper2000 wrote:不是,但你不能否認狗肉有效性之論點其錯誤的可能性,是吧?再者,就算有效,你能說吃狗的人都是在吃狗膽嗎? 那位什麼我就不能有狗肉效性論點是正確的可能性?還有我說狗膽的藥有六種,狗肉的藥有四種
褲濕啦 wrote:目前不知有多少國家多...(恕刪) 吃不吃狗 是韓國人的問題台灣沒必要在那邊做秀這樣子聲援 他們就不會吃狗了嗎說實在一點 就是因為有人吃狗 才會有狗肉市場的存在電視上在那邊報導說多殘忍又多殘忍 你到豬隻養殖場 你會這樣想嗎沒必要瞎起鬨吧
jksuper2000 wrote:熄熄火,指控人家在鑽牛角尖可不是說服人的作法...(恕刪)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我後面打的 "以示負責" 字樣???看到你之前的回應之後本來想把那整段話刪掉, 不過我覺得既然我有說出這些話,就應該留著以示負責, 所以才加上後面那條但書...冒犯之處, 還請見諒...我上篇回文的意思, 主要就是想指出一件事: 禁忌與否跟法律是沒有太大關係的...我相信在今日的台灣, 吃狗肉不能算是一個禁忌,但是我同時相信, 這個行為是偏向政治不正確的一方的...也因此, 沒有人敢明目張膽的要求修法...另外, 我舉出吃人的例子是要說明吃人以及吃狗肉 (或是任何其他的動物) 在根本上的差異:即便在飢荒的時候, 吃人的人通常還是會遭受別人異樣的眼光, 甚至是責難...然而, 在飢荒的時候吃狗肉則可以受到絕大多數人的諒解...一為禁忌, 一則非...(就像如果一男一女在荒島上共同生活, 那一時天雷勾動地火這種事情是不會有人說些什麼的...可是如果是一對親人... Well, 下場就不怎麼好看了...)... 我要去看藍色珊瑚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