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0861 wrote:交警有不開前面的單...(恕刪) 基本的行政法概念:「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最白話的解釋,即是本身行為如係違反法令者,即無權利要求執法人員對於其他人為相同處理方式。還有並沒有所謂年底鴿子缺業績的事,發言請思量~
LOFU8388 wrote:基本的行政法概念:「...(恕刪) "即是本身行為如係違反法令者,即無權利要求執法人員對於其他人為相同處理方式。"應該是"即是本身行為如係違反法令者,即無權利要求執法人員對其採取與他人相同處理方式。"吧?如果,自己違法的當下發現其他人違法,難道不能舉報檢舉違法之人的行為嗎?
運輸業要不違停,的確是不可能.但這並不代表運輸業違停這個行為,是天公地道,理所當然.你苦求警方別開單,警察也體恤你,也沒開單告發.現在警方口頭數落幾句,就受不了,說是被從頭酸到尾.我不明白的是運輸業司機很大嗎?既不能開單,也不能口頭警告與數落嗎?別忘了,你是交通違規者.如果不願意被數落,不願意被酸,你下次就有氣魄一點,大聲嗆警察:要開單就快開,老子不聽你這一套.你只要嗆這一句,警察絕對沒立場,也沒資格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