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01站方也不能做什麼,因為他的行為似乎又還沒有真的達到強制罪的認定(刑法沒有騷擾罪)
性騷擾防治法所認定的性騷擾行為: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借用一下其它網站某位版主的言論,給大家知道一下。
全文我忘記了,大意應該是『情緒性、怒罵等字眼,對事情的解決沒有幫助』
我是六年級生對於一些觀念還是很保守的~~
記得以前常有人討論,『女孩子不要太晚回家』,『穿著不要太曝露』 或 『財不露白』等
一些要保護自己的論述,當然會有人說那是我的自由啊,沒錯,這的確是個人的自由,
但也有可能帶來一些危害。
男方的行為是不可取,但我們無法避免這樣的人出現。
但也有像那種邀約一次失敗就放棄的男生,結果女方只是想矜持一點而己,並不是完全拒絕對方。
(我這種想說的是,對於感情有太多種種可能,畢竟我們都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
所以造就不同人有不同的自我解釋,比如對方真的不喜歡我所以我放棄,
或者對方想再試試我的耐性所以我繼續...等這些想法)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幫男方說話,但我不覺得,我只是以一個老頭子保守的想法,
想告訴這些女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就像上面說的,
『女孩子不要太晚回家』,『穿著不要太曝露』 這一類的行為,
今天電話、MSN 不要輕易給,真的可以避免太多麻煩,
至少站上也有 PM 的功能能夠讓彼此接觸。
萬一不小心誤信了披在狼皮上的羊 (我不是特定指誰喔,只是單純的敘述)
給了能進一步接觸的電話、MSN 至少也要懂得進退。
我一直很納悶為什麼常看到電視上有報導女生與網友見面慘遭不測的。
要說這些人太單純呢? 還是不知道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呢?
對了,不是只有女生會被這樣騙、騷擾喔~~~現在這社會,男生會被騙的也是不少。
大家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
P.S. 昨天感覺不好的地方是,一堆剛申請的帳號跑出來說話,也許在這方面真的要想法子解決。
不然,像昨天的說我是不是當事人的那個帳號先生或小姐,
我是不是要猜他(她)是男方的朋友來轉移目標,或是女方的朋友來加重殺氣呢?
或者這一篇所有留言的人會不會根本就是同一個人呢?
又或者根本就只有一個男當事人跟女當事人而已,都是一人飾演多角。
(我舉例說明,請當事人不要誤會。)
這樣真的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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