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ru4120 wrote:其實應該效法德國立法...只是我們的立法委員每天只會打嘴炮,啥事都不會做... (恕刪) 贊成 +1不過那些立法委員永遠只會管他們的"老闆" , 政黨與他們自己的利益 . 這種法案沒搞頭 (沒錢也沒選票) , 永遠是他們心中優先順序最低的 !! 他們就是你我選出來的 , 天字第一號嘴砲大魔人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