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cat wrote:警察大人可也得在證據的舉證上下功夫不是? 現在是滿多會架一台攝影機,尤其是抓酒測的臨檢,像外國(美國某些州)警車都備有監視錄影系統,這些都是保障警察跟百姓雙方的權益其實違規了,想規避處罰或是想要減輕被處罰的金額是每個人都想做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以後不要再違規(還是以後不要被抓到?),而不是在有瑕疵的狀態下去爭論有栽贓巫陷的警察,也有擴大解釋態度不良的警察,不過遇到這些警察,絕對是要跟他爭下去,其他的情況,那每個人自己有自己的感受了,講也沒啥幫助了
以後最好隨身攜帶錄音筆~~以備不時之需~~不然警察杯杯會吃你夠夠~~雖說是自己違規在先~但是警察杯杯的態度如果不好的話~你可以馬上撥打 02-23219011轉2359 到警政署督察室~請他們處理一下~~要記得問那位警察杯杯的警員號碼哦~~
貓貓頭 wrote:不過沒騙你,我真的半年前走這條路時是可以左轉的............ 而且還是1群人一起 嗯,我知道 ... 因為我住北投這幾面全部都是今年才加的,而且是近兩三個月的事而已在全面取締前,北投分局曾有過一段宣導期,有宣導看板 + 轉過去後警方勸導不開單不過對於很久沒走該路段的人來說,這樣應該也沒什麼用
那條路會改成這樣,是因為很多上州美快速道路的車輛,常常會被左轉承德路的機車阻擋,而發生危險,記得我之前住北投的時候,開那條路都要特別小心。您可以想成政府為了你們的安全著想。至於員警態度差,想必警察已經把你當成有逃逸嫌疑的駕駛人了,所以才會這樣做,如果當初不要有那麼多的小動作,搞不好原本的罰單還可以打折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