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ruchio wrote:
我看了 沒有贊成吧
里長"後來"是講中立 里民陳情函中 里長如未同意 那些里民是偽造文書 公訴罪(但看來沒人追究 只打圓場)
原FB爆料者正在當和事佬打圓場
畢竟是當地人 不能太打鄰居臉
偽造文書的確是公訴罪...不管是公文書或私文書.......檢方若知情就要主動偵辦....查個水落石出...就跟楊宗緯案一樣.......
但先決條件是...."必須檢方知情"....
你有去地檢署告發嗎?????

Petruchio wrote:
以下龔志慧的發言 真的很有幽默感
里民「聽說」中途之家會作愛滋兒及肺結核病童的轉運中心,易造成社區傳染,所以她很反對中途之家進駐社區,當地房價現在達每坪九十萬元以上,新屋更有一百三十、一百四十萬元,她擔心設立中途之家會造成房價下跌。(恕刪)
歐瑪麟 wrote:
http://www...(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