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去勞工局也沒用,因為今天不是公司凹你工時,而是你明顯不遵守公司內控規定,還有監視器佐證咧,規定在那邊大家都配合,你也有去上班但是就是"蓄意"不配合,勞工局幫不了你~
舉例家裡也用的案例很怪,因為有十根手指頭,你可以不用留一樣的~再者公司留指紋是數位化記錄到資料庫,又不是存成一張圖片,要複製出來...公司有能力做這樣的事的,就不會用指紋當考勤了,在你身上裝晶片都有可能~~你家遭小偷那是你家門把被小偷採集指紋馬上複製可能性還比較大....
園區很多家門禁和考勤都是用指紋了,還有大公司內比較機密的單位實驗室,還有角膜辨識咧~
單純只是覺得因反對而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