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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這樣的台灣名校生~真的是太傑出了!!

台灣名校 , 台 清 交 成 ?
我看以它們的做事態度 , 在大陸一定被大陸人瞧不起 !
我看以後版大在大陸帶它們可能會瘋掉吧
起薪一個月五萬也太優了 , 現在這種景氣 ,早該偷笑了
大大:說真的~我覺得這樣還好而已.....
頂多讓他們繼續待台灣!別出國去"被人電"而已...

之前...版上有位自稱是台大畢業的新鮮人~
他的態度跟行為~才真的會讓你氣到腦充血
敢情這邊有人是沒當過兵嗎,好偏激的言論

當兵剛進去還不也是那樣,上頭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就跟職場是一樣的道理

學校教的是理論,真要在職場上獨當一面,怎麼來的,靠自學,靠實務經驗

實務經驗哪來的不就是觀摩學習,今天出了問題不就是一個學習的機會

修不好沒人會把錯算再你頭上,修好了不就是一個展現自己實力的時機

買便當確實是小事,但是連這點小事都不能做了

還能期望這個人做大事嗎,不要跟我說高學歷就是要做大事的

所以其他小事一概不理.......
我想現在會這樣
應該是因為現在新人大多不用當兵 下部隊吧
否則當過兵 還這麼白目
當兵時早就被電爆了

hello
所以說不要迷信名校阿....名校的都是天之驕子, 操不得的啦!
它們是準備去當主管, 爽爽的在辦公室裡吹冷氣的耶!
怎可叫他們頂著冷風去買便當, 半夜不睡覺來加班呢?

這種苦差事, 天之驕子是做不來的啦!

說真的,這是人的個性問題,跟名校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會把這些人用在不對的地方這是公司人事的問題,應該要去抱怨當初應進來的那個負責人
為什麼會把這些人所學的用在買便當上呢??

現在的公司也很奇怪,每天都嫌人不好用,
每間公司都只想要畢業學生出來馬上就能用,但是卻不願意去花時間和金錢培訓他們
其實這也跟教育方針有點問題,學校訓練出來的總是沒辦法馬上就進入狀況,
因為所學的總是與社會有點脫節,

在學校的時間這麼短,所學的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全權決定想學甚麼就學甚麼,
這也是一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吧....無解

只能說在上位的要多點耐心去教,設一個停損點,真的不行再換血
下次再應進來的就好好好選擇。從上次的經驗去學習,主管找人才也是一種學問呢。

真的不要有仇視高學歷的那種心態,你只不過比人家早點出社會幾年有點"經驗"而已
論學識和專業你不一定比得上他們,幾年之後不見得人家會輸你
不然為何現在每個人都要讀到大學才畢業呢??
國中就可以進去公司拉?十年後一樣當主管來管名校生?
問題是??就算你經驗真的超夠,學歷只有國中進得去嗎??
人家在學校裡所學的,今天換你去讀,你會嗎??能順利畢業嗎??
他們能在這種環境下生存一定有他厲害的地方,
要把他們能力放對地方提升公司競爭力才是考驗主管管理和領導的一項考驗。

版上很多仇視高學歷的人,真的很想問問看他們,
每天在那邊哀哀叫薪水不夠多起薪不夠高,
結果那些常常被炮的高學歷會員人家一出社會就算經驗沒你強也是領比你多
人比人真的會氣死人,
今天自己前途發展受到阻礙那明天又要怪誰呢??
怪政府?怪社會?
套一句經典話:沒有不景氣,只有不爭氣。
社會在怎麼不景氣,還是有賺錢的地方,
為何別人能夠有機會去賺,而辛苦打拼的你不能只能領一份勉強餬口的薪水??
看著人家一件件開箱文而流著口水羨慕人家,
甚至只能在網路上打打嘴砲自怨自哀社會對你不公不義?
每天仇視碩士、博士無用論,
用鍵盤打打畢業好像都好簡單,那現實中你怎麼不去拿個學位上來開箱獻寶??
有能力的人出一張嘴就算了,人家是真的有實力。
最差勁的就是自己沒能力,還見不得別人好。

樓主應該要反過自己好好思考一下
人家說:帶人要帶心
要好好想想為何你會壓不住你的下屬?
你今天的做法是不是有很多值得檢討的地方?
說實話

如果是之前我剛出社會的時候

會覺得這三個人不可取

但是在職場上混了這麼多年

我現在認為

他们這樣做

沒有不合理

是有點不通人情

但開板的也沒資格指責他们

真的

在職上這麼多年

真的覺得台式管理是一種很不可取的制度

甚至是使國家倒退的主因之一

ankochiu wrote:
我倒是覺得台灣要多點這樣的人
勞方的權益才會抬頭

第一個
如果不是屬於他份內的工作
就不應該叫他做
就算只是掃地刷馬桶買便當這點小事


第二個則是半夜突然要人到現場支援加班
以正常來說
原本就該提出至少雙倍的加班費和交通費用補貼
然後員工仍有選擇是否到班的權力


這是公司方面很基本該做的
而不是一味要求員工配合公司

俺先說

俺是付薪水的人



我比較好奇,巴拉圭的一般薪資比台灣人多多少

扯爆了!?

一開始進公司本來就不具專業了,做做打雜事(唯一還會的)也是應該啊!!

這....悲劇啊
!
Music, as the only Language
這文章有潛力,從上看下來資方勞方的辯論真的是很精采又長見識,不過裡面不乏搞不清楚狀況跟喜歡嘴巴隨便講講(字打打).

先從有人說要參考美國,說什麼不會突然要你半夜過來,可是這就矛盾了?雖我也讚同不可以突然要員工在不符合工作內容跟時間下工作,可是偏偏這時間點出事了要人處理只剩下上一段敘述的人,那是不是就該放著擴大災害呢?

還有;美國雖然勞資雙方的法律較完善,不過我不相信一律都像這棟樓說的那麼好,從樓主所說情況敘述這三位的情況下,精的像猴子一樣的美國人上司會這麼簡單就讓這事情發生或結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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