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慚形穢,痛哭失聲的回到樓主懷抱?還是要她見笑轉生氣,無理變成有理?
可以去問問被抓到的小偷有沒有幹壞事,十個有九個會告訴你沒有。要是沒給人贓俱獲的話,
十個裡面有十一個會說沒有。(第十一個是被小偷理由說動的那個笨蛋)同理適用於樓主所
說(相信)的「精神外遇者」。
看看你們的小孩子,不到兩歲父母就這樣分了。以後會是怎樣的發展?社會上又多了一個破
碎家庭,能不能不要這麼軟弱?至少要想些辦法不讓小孩受到更嚴重的傷害。樓主既然傻到
把討論串公開給女方讓她有了戒心,那麼在法庭上恐怕也討不到便宜,搞不好還要付贍養費
給姦夫淫婦,外加自己帶小孩。真是我的天哪!
sabrina168 wrote:
sabrina 覺得...(恕刪)
要說這女生笨呢??
還是太相信感覺??
很多時候有對象卻另外去喜歡一個人
其實是一時的迷惑
但是在當下卻認為這樣的感覺是最強烈
強烈到可以對自己的另一半說出實情或是分手
[我之前女友也是這樣 之後再回頭找我要求復合很多次]
但是卻沒有考慮熱情過後的狀況
要是當下女生可以先不要跟對方說
或許之後一切風平浪靜
再來
說真的
精神上已經外遇了
且對方也真的知道或是其實兩個人已經交往一陣子
我想
身體的外遇是一定的
身體的誠實程度是我們自己腦袋所無法想像的
我是建議
大大就當成一切如常
然後收集資料
等真的忍受不了要離婚的時候
說不定可以不用傅贍養費
也可以告對方跟那男生妨礙家庭
來各精神賠償之類的

感情的事真的很難.
一直覺得如果可以,大家都是朋友就好了.不要談論感情
但當大家年紀漸長.朋友不再有那麼多時間給你.所以還是需要另一半.
同性的朋友也是一個很大的後盾,要好好經營(個人感覺).
女人孤單時.會成長(個人覺得是-可悲但不得不)
當成長到一個階段.會產生一種”什麼我都得要自己處理.那我為何還需要另一半”.
兩個人的寂寞.比一個人寂寞還寂寞.
尤其是在成對的朋友中.每個人問你.你的另一半呢.
還得找藉口幫他回答.比自己一個人還累.
建議你,如果可以挽回.真的要努力挽回.
不要這麼急著簽那張”可能是該死”的離婚協議書.
給她一個空間.再來用制約反應看看.
你知道什麼是制約反應嗎?
就是習慣.不知不覺中的習慣.習慣你的存在.習慣你的關心.
毀損的修復.往往比新建還花時間與精力.
所以加油~

但注意不是叫你沒有自尊的委曲求全.該放的時候還是得放
放下包袱.走比較快.
另外告訴你一件事.
我記得吳淡如說過一句話.女人的背叛.為什麼這麼堅決.是因為她沒辦法回頭.
為什麼.你自己想想吧
ok....首先聲明小弟只是發表看法.....非評論對錯.......
從這位苦主的字裡行間中.....小弟感受到
您是一位非常自以為是的人
心中或嘴上最常出現的一段話是...."我認為我做的這件事是對的,我認為事情應該是這樣沒錯"
從您回覆的這篇特別可以清楚感受到,幾乎每一篇回覆都是,這只是其中一篇
你潛意識下已經用你心中想像的樣子,先幫你老婆回答你的問題了
可是,你真的有跟她確認過嗎?真的跟你想的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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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人的想法不同,我不是有病,今天相信對方,所以我把我所做的事情,光明正大的告訴
她,如同我相信她一樣,她也可以選擇不告訴我她有精神外遇,因為她不說我也不會發覺
她誠實的告訴我,就代表她相信我,我跟她就是在互相信任的情況在一起的
夫妻本來就不需要有秘密,如果都不可以相信彼此那何必在一起呢
我會給她看討論的文章,只是要她知道我有做什麼事,因為我也不想欺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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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弟認為你的問題是在於.........."太自以為是"
另外尊夫人那個部份....我的看法是放手吧......
對她而言,你連一個沒上過床的男人都比不上了,還想當情聖
醒醒吧......
只要她不要要求一個月給他幾萬的...那就放手吧..........
(依據小弟看社會版新聞的經驗,我想她以後的遭遇一定會比你現在更加淒慘)
孩子要留下來養,這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該承擔的責任
像個男人吧.......朋友
不要老是問別人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說的好像他還有得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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