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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愛滋病患者留點活路

froce wrote:
怎麼不提出為什麼你認為一個記註在電子資料裡..你根本就是堅持己見而已....
...(恕刪)


等你當大官再說吧! 這種事不是誰說的就算數! 這種如瘟疫的病 本來就已經被汙名化 沒有人會去理會這人是怎麼得病的!只知道這人得了愛滋 離遠一點 最好把這種人趕走

講難聽一點的 真正喜歡刺青的是不想去爭取刺青應有的看法!


好奇怪的想法勒不能有 你根本就是堅持己見而已...
原來別人不能有主見! 重點是別人的主見還要被打壓勒


原來在自己身上就是堅持 換到別人身上就變成跳針 原來搞兩套標準勒


套我朋友講的一句話

我可憐他 誰可憐我阿??

我只會RV wrote:
套我朋友講的一句話我...(恕刪)


看來 前陣子的愛滋器捐事件 大家快遺忘了

fishbird wrote:
愛滋病目前還是絕症,...(恕刪)


台大醫院的疏失,當然責無旁貸,但隱匿病情,是否將第一線醫護人員與其他病患處在高風險中??

且會造成錯過第一時間的投藥?這事勿過度濫情,真的有必要面對與接受自己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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