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o71 wrote:記得以前看電視有警察說過...以言詞...等讓人心生恐懼就可以告他恐嚇但那句post上網....等保證倒....等是不是可以告他恐嚇?? 保證倒光這句話就很好玩了,快點出來設下停損點,跟商家道歉皆大歡喜。
我只是想做標記!因為我想後續會是像賣噹牢那篇一樣!大家很氣憤!她被搜出來!他又去道歉!大家又剿她!他會鬧自殺!大家又同情!她會裝沒事!大家又淡忘..程序好像一直是這樣!我也不知道這種情形到底該怎麼理解!所以就做個記號!看是不是會像我想的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