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son19841026 wrote:我之前去當木工學徒 做了一個月 老闆跟我說 有沒有確定要做要做一個月給我一萬四 一天八小時 只修禮拜日還吃自己.... 請問你 我這樣是不是也可以告? 告,為什麼不告?花多少時間領多少薪水有上下班的時間證明,本來公司就是要付到一小時98元impfactor wrote:可是時薪只有80 醫生還說試用期過了再變90結果我現在早就滿一年了 依然是80我也沒說甚麼雖然我自己也是七年級生但看到現在所謂的*年輕人*也只能搖頭有工作就該偷笑了還奢求甚麼? 這個也可以反應阿
水神 wrote:最近要請到一個像樣的...(恕刪) 請你跟你們老闆別再大驚小怪了,我朋友做教育的(小學),天天看著這些怪獸家長與小屁孩,早已習慣了,能做什麼呢?很抱歉,唸幾句就被威脅說要告到教育局、媒體了……
水神 wrote:最近要請到一個像樣的...(恕刪) 1. 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2. 你連法定的最低薪資都不給了.. 很難說你沒什麼問題~3. 是不是草莓.. 該給的, 你還是要給~ 自己要站得住腳再來批吧~4. 連基本薪資都給不足了, 想必你也沒幫他保勞保~
雖然貴公司在鬼島違法了,但我心裡面是挺樓主的.....因為個人的工作就是每天得面對一狗票小屁孩卻還是只能忍氣吞聲陪笑臉的那一種深怕一不小心動輒得咎惹到怪獸被告到飯碗不保~只能建議貴公司和我一樣,面對鬼島某些頭殼進水的大官為了選票自以為伸張民主自由訂了一堆神奇的法律,某些爹娘呵護備至養出一堆肥美的草莓來磨練百姓的還是小心點兒比較保險~有些事再不爽也只能鼻子摸摸在心裡幹譙就好~畢竟賺錢有數性命要顧,守法才站得住腳,即使是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