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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萬一警察被砍斷手腳筋,造成殘癈,誰負責?

生命都受到威脅了,還要去想開槍打哪邊哦?

讚成警察開槍!!

blood0819 wrote:
那就沒必要做秀演綀,...(恕刪)

如果你在路上碰到了精神病

還是找麻煩的 拿刀拿棍棒要弄你

不要說你是良民 只要出門在外就有風險

多跟少的問題 你就知道有多緊張

相對的警察也是一樣

!@#$警察真難當><

支持條子多1票...!

blood0819 wrote:
那就沒必要做秀演綀,
表演什麼擒拿術,面對持刀歹徒多神勇什麼的,一遇到事情就告訴社會大眾這些都是假的,其實一點也不厲害(恕刪)


警察有說每個人都有這種身手嗎?而且還是有可能會遇到不能開槍的時候,例如人太多怕傷到無辜的第三者,或是沒帶槍還是槍枝故障時,多練一點沒壞處.
adcgvef wrote:
真實的情況也沒有人拍...(恕刪)

他持械攻擊警方
你還在說有爭議

就是這樣的想法
讓做本分的警察需要逃跑
讓警察不願意處理與民眾切身的事情
而寧願去開罰單
那可安全多了

持刀械攻擊警方.警方就應該有權當場擊斃他

這點不確立.還在扯什麼用槍時機
這樣的環境只會讓好警察越來越少.壞警察越來越多
只會讓警察寧可去開罰單.而不願意處理爭端或危險的事情

警察是司法的第一線
不給警察合理的執勤環境
治安與司法改革只是妄想



blackbox wrote:
「刀殺傷力沒槍大」對...(恕刪)

那幾年前的汐止殺警奪槍案

不也是用利刃去殺警嗎?

刀殺傷力不大??........
這件事警察唯一的缺失就是浪費太多子彈~~~

應該一槍就爆頭省事多了
台灣警察以後腰間掛香蕉就好了餓了可以吃被嫌犯追時又可以丟香蕉皮

滑倒時還可以跟她說意外殺人於無形

花這麼多錢買槍居然連正當防位都不行

一堆用槍準則奇怪了難不成在急迫時要用槍

還要能念出十大用槍準則表示自己是清醒的

我知道開槍的員警覺對會有壓力蛋是不得以還是要開

死一個壞人總比死一個好人好那些社會上不定時炸彈

只是早死晚死而已他家屬質疑用槍過當怎不說自己管教不當

造成社會的亂源徒增社會成本妨害社會秩序呢?



但家屬對於警員連開5槍打死人,強烈質疑警員執法過當,林男姊夫說:「警察太惡劣了!」死者姪子也指摘:「台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嚴重、再像瘋子,也不應該對人開槍,這是對生命的基本尊重。」家屬並要求警方立即公布監視畫面,不要掩蓋真相。

家屬的質疑讓人很無言
瘋子再嚴重都不該開槍
那正常人襲警就更不應該開槍囉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啊曜 wrote:
看到新聞,家屬居然說:他只是襲警,有必要開槍嗎?...(恕刪)


確定有問題的只有砍人的那個嗎 ... ?

天啊 ... 講話也要經過大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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