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酥雞 巴比Q wrote:
的確是很可惜,你打了這麼多,偏偏都是感情用事。...(恕刪)
一個毫無專業素質的國家救難隊,要求國賠是剛好而已!
我們每個人每年繳這麼多稅,遇到天災人禍的災難時,國家來搜救本來就是應該的!
況且死者又不是再發布颱風或者大雨特報還特地跑去登山!
(不知道那些說風涼話的人,是什麼心態!?)
花了這麼多人力搜救,還不如訓練專業的山難救難隊伍,組織10~20人分成幾小隊駐山搜尋。
結果遍尋51天毫無成果,還不是每天都上山下山的搜尋,也只搜尋步道好走的路線,有個屁用!
那些國家官員難道不知道,人命關天嘛!
每天都這樣花時間上山又花時間下山,根本無法有效的搜尋,他們以為是在登山健身嗎?
可笑愚蠢的行為與政策真的夠了!還有那些嘴砲說風涼話的不知道重點是在國家救難隊素質太差嘛!?
--------------看看這段文吧---------------
四年前,黃國書就在南湖大山的南湖溪尋獲新光人壽登山隊員李俊生,他舉此例說,在他下切溪之前,有兩個搜救隊員跟他說,「不必往下找,我們已下切溪找了兩個半小時,遇到一個大斷崖過不去」,但他走了四十五分鐘,就發現李俊生的背包及登山杖在溪谷中間;倘若先前徹底搜救,李俊生就命不該絕。
黃國書說,他並非以通靈能力找人,而是靠耐心、多年爬山經驗及人性觀察,加上分析失蹤者最後接觸對象的說法,綜合研判失蹤者可能位置,一旦鎖定區域,連腳印、垃圾、衛生紙或攀折樹木全都不放過,逐步追蹤才能找到人。
他還認為,搜救人力不必多,但如果每趟只找三天,而且集中在步道找,他建議「那就不必來了」,至少要兩人一組延長搜索路線,也可避免二次山難發生,例如南湖溪山難,誰能想到李俊生在溪谷走了十五公里?
「民眾遇山難,第一時間都找消防局報案」,參與這次搜山救援張博崴行動的「神鷹山區搜救隊」大隊長張志榮說,但遇到能救的,消防局就搶功自己來,救不了的或遇上困難地形,消防局就交給民間組織來做,造成第一現場被破壞,消防隊員雖有打火和救人專業,但山區救難和平地大不相同,官方和民間單位應協調,才能有效整合資源,達到救人目的。
這樣救那樣救 都領同份錢
新竹市救難協會前理事長陳熾旺表示,除了專業能力,「心態」是最大問題,因為一份工作做久了就會煩,加上警、消領的是公家薪水,這樣救和那樣救都領同一份錢,有些縣市於是出現警消和民間救難單位格格不入,這是因大家都有想當老大的心態,各自為政,卻害了受困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