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tis Lucis wro,對方頂多賠點錢而以,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如果是我,當下我會先叫家人離開,然後打通電話,把他拖上山去埋了對壞人不需要太理性...(恕刪) 盧莽..事情不可以這樣搞啦,完美事件SOP記得電話是要到附近的公共電話打,別用當下自己跟親人的手機打才不會被警察啥到你的通聯記錄,還有拖到山上去太礙事了,也別真把它埋了,連車帶人直接押走,招待他2罐高梁.洋酒.然後連車帶人推入大河,以後其他的事就是他自己酒駕發生的交通案件的皮肉傷了
Yorkers wrote: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會不會又有父母親哭著拿藥袋出來喊說,我兒子有xx症xx病之類的...不過該名男子的行徑有點反社會人格的現象,會不會是嗑藥還是精神上有毛病之類的?
其實碰到這種狀況~~請妻兒速離現場~自己留下來猛k對方~可能還比事後提告~又擔心告不成還有用...只要不k殘人或k死人~加上又是對方先辱罵你老婆~~即使換做對方要告你傷害~法官也會諒在你的"犯意出自保護妻小"~~從輕量刑~~
鮑魚惡魔果實 wrote:我常出入速食店我從沒看過有人直接叫其他客人把他的東西拿開..因為同樣都是客人沒有那個權力...(恕刪) 我覺得這是一個公德心的問題,而不是什麼有沒有那個權力的問題,就像在捷運上有人不讓座難道一定要通知站務嗎?乘客自己講一下也不為過吧?難道要說都是乘客沒有權力請人讓座嗎?或著像是美食街這樣的地方,問一下其他客人位子有沒有人坐之類的,不是很常見嗎?正常人在人多的時候都會有自覺把東西拿開讓給別人吧?
hk127413 wrote:我是勸和解好,要知道...(恕刪) 事證明確,也沒達成和解,檢察官怎麼可能不起訴檢察官不起訴要如何對告訴人交待理由是啥??微罪不舉也要取得告訴人的諒解啊更何況惡意打人多處成傷,怎能叫微罪只差量刑輕重而以依我看那斯犯後態度那樣,量刑不會輕喔我建議是不要和解,且民事賠償也要提,記得去看精神科開個證明連精神賠償也要求這傢伙一定要給他個震撼教育,輕易放過他,以後絕對會有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