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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29歲年輕人對帶我小孩的太太口出諱言,並主動性攻擊我,他刑期/責大概為何?


Zen168 wrote:
說實在的, 樓主實在...(恕刪)

特種部隊退伍(海軍陸戰隊就夠兇狠了)
出手
大概是一條人命或是數條人命吧

是不覺得樓主太嫩
是身為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
因為有家庭有小孩
才忍住的吧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Yorkers wrote:
不過這等到宣判也要一兩個月,屆時我在update情況。


期待中

Noctis Lucis wro,對方頂多賠點錢而以,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如果是我,當下我會先叫家人離開,然後打通電話,把他拖上山去埋了

對壞人不需要太理性...(恕刪)


盧莽..事情不可以這樣搞啦,完美事件SOP


記得電話是要到附近的公共電話打,別用當下自己跟親人的手機打才不會被警察啥到你的通聯記錄,
還有拖到山上去太礙事了,也別真把它埋了,連車帶人直接押走,招待他2罐高梁.洋酒.然後連車帶人推入大河
,以後其他的事就是他自己酒駕發生的交通案件的皮肉傷了

Yorkers wrote:
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會不會又有父母親哭著拿藥袋出來喊說,我兒子有xx症xx病之類的...
不過該名男子的行徑有點反社會人格的現象,會不會是嗑藥還是精神上有毛病之類的?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其實碰到這種狀況~~請妻兒速離現場~
自己留下來猛k對方~可能還比事後提告~又擔心告不成還有用...
只要不k殘人或k死人~加上又是對方先辱罵你老婆~~即使換做對方要告你傷害~
法官也會諒在你的"犯意出自保護妻小"~~從輕量刑~~
隨心而收...隨緣而藏...

鮑魚惡魔果實 wrote:
我常出入速食店我從沒看過有人直接叫其他客人把他的東西拿開..因為同樣都是客人沒有那個權力
...(恕刪)


我覺得這是一個公德心的問題,而不是什麼有沒有那個權力的問題,就像在捷運上有人不讓座難道一定要通知站務嗎?乘客自己講一下也不為過吧?難道要說都是乘客沒有權力請人讓座嗎?

或著像是美食街這樣的地方,問一下其他客人位子有沒有人坐之類的,不是很常見嗎?正常人在人多的時候都會有自覺把東西拿開讓給別人吧?

yes_arthur wrote:
前項犯了刑法第三○九...(恕刪)


刑法是第277條,少打了1個7


海斯勒 wrote:
你可以等等看 要是我 我會打到他連他媽都不認識他
然後警察來 我會沒事全身而退
他還要陪我醫藥費

‧哦!那麼厲害、教教小弟吧!
否極泰來。。

hk127413 wrote:
我是勸和解好,要知道...(恕刪)


事證明確,也沒達成和解,檢察官怎麼可能不起訴
檢察官不起訴要如何對告訴人交待
理由是啥??
微罪不舉也要取得告訴人的諒解啊
更何況惡意打人多處成傷,怎能叫微罪
只差量刑輕重而以
依我看那斯犯後態度那樣,量刑不會輕喔
我建議是不要和解,且民事賠償也要提,記得去看精神科開個證明
連精神賠償也要求
這傢伙一定要給他個震撼教育,輕易放過他,以後絕對會有人受害

Yorkers wrote:
今早和太太及1歲大的...(恕刪)

這真的太誇張了!
但法律罰得好像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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