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此新聞時,我跟樓主有著同樣的心情是種憤怒加上無力感這種人渣放出來,看到忍不住去發洩,遭殃的究竟是誰(?)法官很無奈警察更無力,阿就因為法律在嚴重的判刑也只能怎辦怎辦(照條款判刑 ...那為何不快修法? 老是放縱那種人渣在社會上造成不安定,傷害人並影響到他人安全,為何不能以眼還眼? 應該好好凌虐那些該死的畜生的,我們都是平民沒有如此大的權力去執行,但那些有能力的呢?無奈的事情你我他都很無奈除了牠們以外,高喊著人權#$%^&真的得好好建議一下,以後要把關出來的畜生,最好安排在那些高喊人權的人家附近反正我深信他們有本事能把牠們好好的感化,儘管被咬傷,他們也秉持著回頭是岸,功德他們做,成功了變成一種欣慰,那失敗的的結果卻要由我們周遭的親人朋友去承擔?高知識分子,腦中的世界太完美了,希望哪天人權團體們能真正體驗到那些受害者的無奈與遺憾痛苦是一輩子的,那種以德報怨的籌碼,要請拿自己的去做功德,別拖到我們下水那種犯案的累犯的,進進出出,這次的新聞小妹妹不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是最後一個,我替她感到可悲與同情,拳頭不夠,用槍也太忍慈,該用一些極刑,一種令人墜入深淵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極刑,法律是必須有權威性的,若人人輕判還易科罰金,哪天那些被害者的家人,採取報復的方式去行動,一點也不奇怪。
fuyoke wrote:這想法真怪異...加...(恕刪) 也沒多怪異啦只是錯的觀念而已,也並非不能實行其實照他的邏輯, 你如果在路上看到他, 可以揍他一頓,就跟他說為啥他要在這個時間點出現?他爸媽都不知道嗎,沒在管嗎 ?是他引起你的加害慾望, 所以你才會動手...只能怨他自己呵~
furry22 wrote:在獄中矯正分數為0的人還沒做後續治療這種人可以放出來嗎?我覺得這位國二女生寶貴的生命申請國賠也不為過... 這種事為啥可以國賠?應該要叫廢死的那一些人還有怪物法官陪啊?國賠對廢死的那一些人還有怪物法官根本不痛不癢啊!
starfield625 wrote:這種人渣原本就應該處以極刑,,真該死,敢做就要敢當 !!生來就投錯胎,就應該讓他去重新投胎一次才對 !!一槍送他上路太便宜他,應 「斬首」 才能讓他體會真正的痛 ~ 斬首頂多痛0.幾秒就不會痛了應該要無麻醉腰斬讓他看著自己的下半身懺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