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86265126 wrote:
為【女惡霸】平反
惡霸:係指魚肉鄉民,欺負弱小之惡人。
如情同家人間之爭執辱罵,應屬親友吵架。與【惡霸】相差甚遠。
函姐(女惡霸)、阿珠姐(身障被害人) 這是我平時對她們的稱呼。
本人先自我介紹,我是函姐、阿珠姐的法律顧問吳先生。
我們認識逾三年,不忍兩家人為此事交惡。
亦不忍網友僅憑一方之詞,繼續誣衊函姐人格。
本人聲明不對此事評論是非對錯。
僅就我所知道的事情,在此做見證如后:
一、 民國97年間函姐、阿珠姐到事務所諮詢有關阿珠姐所涉刑事傷害罪,第一審判決有罪,如何上訴二審等事。數日後函姐拿五萬元到事務所為阿珠姐聘請律師為其所涉刑事傷害罪辯護,本所律師不負所託,為阿珠姐上訴二審改判無罪定讞,免除阿珠姐牢獄之災。函姐除為阿珠姐支付律師費外,連這三年法律顧問費用亦同。
二、 阿珠姐每日均在函姐家中,並持有函姐家裡鑰匙,兩人情同姐妹,常常一同出遊,阿珠姐生活開銷幾乎全由函姐支付,鄰居皆可證明。事發當日上午七時許阿珠姐還在函姐家裡待二小時。
三、 阿珠姐女兒(小雅)前年結婚,函姐亦是座上賓,我當日因公務繁忙不克前往。
四、 二週前函姐為阿珠姐之孫子監護權問我,要我提供意見為阿珠姐爭取孫子監護權回來。
五、 阿珠姐近三年來與鄰居有官司纏訟,皆透由事務所給予法律協助,函姐居中協助及金援。
六、 綜上所述,函姐、阿珠姐及其兩家人關係匪淺,並非一般外人所能理解,但為何此事如此宣染擴大,我更是不解,因當日事發時,我有接到函姐來電說她被打,隨即斷訊,我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阿珠姐,亦無回訊。因為她兩人行影不離,情同姐妹,函姐更是阿珠姐的恩人,阿珠姐欠函姐的人情,我看這輩子也還不完。
七、 末,我期許兩家人先冷靜,不要為此事斷絕十數年情誼不相往來,並希望網友諸公不要再對此事做負面批判,留給兩家人更多時間、空間去思考撫平爭議。
...(恕刪)
1.2.3.4和這件事情有啥關係?
一碼歸一碼吧。
如果她們兩位平日感情甚篤。
那你可以說明一下為何當日涵姐口出惡言,甚至動手打人。
以及女婿所擔任公司也受到騷擾。
這叫做關係匪淺?
---------------------------------------------------
而且債務問題,一碼歸一碼。
黃先生欠的錢,和涵姐有什麼關係?
如果阿珠姐有欠涵姐錢?
那請你告訴我涵姐是不是更應該幫阿珠姐把這筆錢要回來。
黃姓代表欠的錢拿到手,才能夠還阿涵姐錢啊?
-------------------------------------------------
以及我有個問題一直不明白,可以順便問一下嗎?
現在是不是涵姐要替黃代表解決債務呢?是不是代替黃代表還錢?
如果都不是?那她跑出來作啥?如果沒她的事情,那她會不會過度關心了點?
如果你是他們的律師?可以解釋一下嗎?至少說明一下為何告黃姓代表?涵姐要這麼激動?和她有什麼關係嗎?
是她要代替黃姓代表還錢嗎
w86265126 wrote:
為【女惡霸】平反
惡霸:係指魚肉鄉民,欺負弱小之惡人。
如情同家人間之爭執辱罵,應屬親友吵架。與【惡霸】相差甚遠。
函姐(女惡霸)、阿珠姐(身障被害人) 這是我平時對她們的稱呼。
本人先自我介紹,我是函姐、阿珠姐的法律顧問吳先生。
我們認識逾三年,不忍兩家人為此事交惡。
亦不忍網友僅憑一方之詞,繼續誣衊函姐人格。
本人聲明不對此事評論是非對錯。
僅就我所知道的事情,在此做見證如后:
一、 民國97年間函姐、阿珠姐到事務所諮詢有關阿珠姐所涉刑事傷害罪,第一審判決有罪,如何上訴二審等事。數日後函姐拿五萬元到事務所為阿珠姐聘請律師為其所涉刑事傷害罪辯護,本所律師不負所託,為阿珠姐上訴二審改判無罪定讞,免除阿珠姐牢獄之災。函姐除為阿珠姐支付律師費外,連這三年法律顧問費用亦同。
二、 阿珠姐每日均在函姐家中,並持有函姐家裡鑰匙,兩人情同姐妹,常常一同出遊,阿珠姐生活開銷幾乎全由函姐支付,鄰居皆可證明。事發當日上午七時許阿珠姐還在函姐家裡待二小時。
三、 阿珠姐女兒(小雅)前年結婚,函姐亦是座上賓,我當日因公務繁忙不克前往。
四、 二週前函姐為阿珠姐之孫子監護權問我,要我提供意見為阿珠姐爭取孫子監護權回來。
五、 阿珠姐近三年來與鄰居有官司纏訟,皆透由事務所給予法律協助,函姐居中協助及金援。
六、 綜上所述,函姐、阿珠姐及其兩家人關係匪淺,並非一般外人所能理解,但為何此事如此宣染擴大,我更是不解,因當日事發時,我有接到函姐來電說她被打,隨即斷訊,我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阿珠姐,亦無回訊。因為她兩人行影不離,情同姐妹,函姐更是阿珠姐的恩人,阿珠姐欠函姐的人情,我看這輩子也還不完。
七、 末,我期許兩家人先冷靜,不要為此事斷絕十數年情誼不相往來,並希望網友諸公不要再對此事做負面批判,留給兩家人更多時間、空間去思考撫平爭議。
...(恕刪)
真是精彩


備份起來

w86265126 wrote:
為【女惡霸】平反
惡霸:係指魚肉鄉民,欺負弱小之惡人。
如情同家人間之爭執辱罵,應屬親友吵架。與【惡霸】相差甚遠。
函姐(女惡霸)、阿珠姐(身障被害人) 這是我平時對她們的稱呼。
本人先自我介紹,我是函姐、阿珠姐的法律顧問吳先生。
我們認識逾三年,不忍兩家人為此事交惡。
亦不忍網友僅憑一方之詞,繼續誣衊函姐人格。
本人聲明不對此事評論是非對錯。
僅就我所知道的事情,在此做見證如后:
一、 民國97年間函姐、阿珠姐到事務所諮詢有關阿珠姐所涉刑事傷害罪,第一審判決有罪,如何上訴二審等事。數日後函姐拿五萬元到事務所為阿珠姐聘請律師為其所涉刑事傷害罪辯護,本所律師不負所託,為阿珠姐上訴二審改判無罪定讞,免除阿珠姐牢獄之災。函姐除為阿珠姐支付律師費外,連這三年法律顧問費用亦同。
二、 阿珠姐每日均在函姐家中,並持有函姐家裡鑰匙,兩人情同姐妹,常常一同出遊,阿珠姐生活開銷幾乎全由函姐支付,鄰居皆可證明。事發當日上午七時許阿珠姐還在函姐家裡待二小時。
三、 阿珠姐女兒(小雅)前年結婚,函姐亦是座上賓,我當日因公務繁忙不克前往。
四、 二週前函姐為阿珠姐之孫子監護權問我,要我提供意見為阿珠姐爭取孫子監護權回來。
五、 阿珠姐近三年來與鄰居有官司纏訟,皆透由事務所給予法律協助,函姐居中協助及金援。
六、 綜上所述,函姐、阿珠姐及其兩家人關係匪淺,並非一般外人所能理解,但為何此事如此宣染擴大,我更是不解,因當日事發時,我有接到函姐來電說她被打,隨即斷訊,我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阿珠姐,亦無回訊。因為她兩人行影不離,情同姐妹,函姐更是阿珠姐的恩人,阿珠姐欠函姐的人情,我看這輩子也還不完。
七、 末,我期許兩家人先冷靜,不要為此事斷絕十數年情誼不相往來,並希望網友諸公不要再對此事做負面批判,留給兩家人更多時間、空間去思考撫平爭議。
吳先生,請問您的律師證書字號是?
「今日被關只是為了明日帳號再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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