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像中,可優存領18%的,只有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如單純只領月退,就不用考慮一次退休金95年改革前,月退者月領=月退休金+(全部)公保18%每月利息這種方式,很多人月領>退休前月薪不做事,領得比上班多,極不合理所以,95年改革,提出所得替代率,以免月領高於退休前的月薪95年改革後,月退者月領=月退休金+(部份)公保18%每月利息=退休月薪x所得替代率(75%-95%)<退休月薪其中所得替代率: 十二職等以上主管及政務人員75%至80%;其餘人員85%至95%退休月薪 : 本俸+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年終獎金/12基本上,月退休金不變,只限制可存18%的公保存款金額新改革版則認為,95年版有以下的缺點1. 扣減集中基層,高階主管扣減很少2. 年資愈長扣愈多所以,新版的改革,主要是將退休月薪改為退休月薪=本俸x2目的只是讓基層少扣一點,主管加給很多的就會多扣一點(好像有漏網之魚),並讓公務人員有意願幹久一點基本上跟95年版差不多*補充說明:新改格版對於支領一次退休金,或是只具有舊制年資(84 年7 月1 以前退休之人員)、只具有新制年資的人(84 年7 月1 以後新進之人員,沒有18%),都不會受到影響這是個人的理解有錯請幫忙指正
空笑夢 wrote:領18%的人~假如死亡~配偶可以繼續領18%的一半~~~直到死亡~~..(恕刪) 這個部份,我真的不知道不過,我倒是知道,死了以後,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可以領月退俸之半所以,有些人就覬覦老榮民退休俸,嫁一個,害一個所以,新制草案中,有一些修訂一、年滿五十五歲或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退休生效時已存續二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為限。二、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三、父母給與終身。
空笑夢 wrote:18%還有一個重點~這可能大家都不知道~~~~領18%的人~假如死亡~配偶可以繼續領18%的一半~~~直到死亡~~例如~月領6萬~~~~死後~~~配偶可以繼續領3萬~~~直到配偶也去世~~~~~ 我聽你在瞎扯,你可以在星期一去台銀櫃檯問問有你這條好康的規定?怕你眼殘,打上最後一排文字給你看。請注意:自民國93年7月1日起辦理優惠存款開戶或續存,如存款人亡故,自亡故日起終止優惠存款契約。
空笑夢 wrote:18%還有一個重點~...(恕刪) 請你別誤導這種錯誤觀念,我父親在民國77年退休於民國88年辭世,我母親雖可享有公務員人終身俸的半年薪,並無所謂的台銀18趴優惠存款,台銀並且告知,退休公務員本人死亡(自死亡當日起算),優惠利率立即取消。煩請認知清楚好嗎!?不要用這種錯誤的觀念誤導大眾,另我父親只是最小職等退休的公務員,他的配偶所領的月退俸,一年不到13萬,即使我母親是重度身障人士一樣無法申請所有的社會福利津貼。不是所有的公務員退休都是好過的!請你了解!!!!!!!!!!!
想當年文革也是這樣!一群被煽動的無知小朋友, 打著改革名義,喊著要改革舊時代的不公平, 然後舖天蓋地的汙名化別人!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為了公平, 開人民公社, 百姓也要向公務員一樣給政府養!大學生畢業人人分發工作不用擔心失業,工作不用太拼, 反正薪水都一樣.當年的紅衛兵看到這些人的言論, 大概會覺得"大夥都是中國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