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田田 wrote:這是對的啦要是失手把...(恕刪) 如果對方要制我於死地那我寧願失手打死對方然後被抓去關比較好總比被對方打死好,因為死人是沒人權的...不過樓主做得好,就算沒帶小孩還是快閃好要不然到時警察到了看到一個大人在打4個小孩他們抓得應該是你XD
我現在也有小孩,要是這狀況我也會先求脫身,脫身之後小孩送回家左鄰右里兄弟表親找一找,一定打到那四個他爸都不認識他們,因為留他們在那裏是個禍害搞不好又有家長帶小朋友去玩被傷害,要清除這危險因子才可以 XD
BlackJack~ wrote:常聽新聞說甚麼因為看...(刪) 你的做法是正確的!!..跟他們認真只是浪費自己生命而已..打贏了?!..=>對方家長會說:我家小孩很乖的..一定是你欺負他..我要求償!!!!!打輸了?!..=>萬一..你或你小孩怎麼了..別人再怎樣賠償..也是挽回不了~!換作是我.....我也是..賠不是落跑保命為第一優先..那種逞兇鬥狠的混混自有他人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