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憐憐 wrote:
不管什麼理由打人就是...(恕刪)
沒錯打人就是不對,但是打白目就剛好而已.
這種敢亂停車又敢嗆人的說真的被打趴是早晚的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我覺得檳榔攤一定也不爽這個亂停車的,所以才故意說在包檳榔沒看到,建議吃一次虧學一次乖,下次嘴巴最好不要那麼賤,不然就不只是被打很可能會被碰掉.
幹天 wrote:
有目睹事件發生經過的? 看到動手的人的? 可確認B車車型與車牌號碼的?
看見B車常在哪裡出沒或停放的? 拍到當時畫面的? 甚至您若知道B車的車主是誰!!
任何只要能提供警方或我們的有效資料都可以! 煩請您聯絡我們或協助我們做證!
電子信箱 : stylemay90514@yahoo.com.tw della30@hotmail.com
請各位善心人士盡一點點微薄的力量, 遏止這種類似事件的發生! 感謝您!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