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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抓了賊心情卻不太好

房仲案例 是說 不是當下犯罪的現行犯 事後再約出來 扭送警察局 所以犯了強制罪
小杯子 wrote:
Good job...(恕刪)


恩~~~刑法所說的都是講人的行為
行為若是合法自然就沒有後面的問題
所以~您的問題是多慮的了
小杯子 wrote:
房仲案例 ...(恕刪)


ok.房仲案例我知道了..

只是希望你以後想善意提醒..熟知法律的重要性時

不要丟下一句..你自己要小心觸法喔!!!!!!!!!!

然後再讓其他人解釋或反駁?(你本身不是就很懂了嗎?)

也許解釋的不是你覺得對的..然後再一種老師問學生語氣的問句來應答..這樣就好了

適時給於鼓勵再善意提醒..不是很好嗎

也不會惹人嫌(至少我看到多數的回應感覺都是貶大於褒)

zev00028 wrote:
今天台中陰雨綿綿

...(恕刪)


剛剛看新聞 艋舺那裡有個里的里長 在記者採訪時候對著街友說: 你好手好腳的 我幫你找一份工作好不好

打掃街道巷弄的 一天400 固定的(台語 街友:不要啦 我才不想做那個咧?!

連上電視鏡頭都會這樣講了 那他不就是擺明了是因為好吃懶做才落得這種下場嗎

雖然不是說每個街友一定都是像他那樣 不過 各位會不會 開始覺得 可憐之人 必有可惡之處?!
zev00028 wrote:
今天台中陰雨綿綿我騎...(恕刪)

沒關係!再撐一下633快達成了!
常山怒吼獅頭威 wrote:
你這樣的說法稍嫌武斷...我自己也是南部人~~但是我自己也看過科技大學學歷(就學中)以為自己畢業出來就年薪百萬~這樣的人不在少數~

其實應該反過來問: 如何創造出每年上千萬的利潤 ? 回答得出具體答案的話就可以準備當老闆!
別難過,基本上,檢察官對於微罪案件有不起訴的裁量權,稱為微罪不舉,這案子我敢打包票
100%是微罪不舉,而且檢察官應該會報請社福團體予以協助,安啦.
zxcvasdfg12 wrote:
各位會不會 開始覺得 可憐之人 必有可惡之處?!


這句話最好別亂用,請問你衣索匹亞難民,饑民可惡在哪邊?請寫出一點讓我看一下
小杯子 wrote:
或許吧!!!!...社會是現實的.........一個台幣沒多少錢的御飯團:都可以逼一個中年男子去用偷的........請問 所謂 希望看的到的社會溫暖是從哪一個角度?(恕刪)

反過來這麼想吧 ! 假定有個溫暖社會, 任何人 (不論男女老幼貴賤智愚) 吃飯時都是排隊進大餐廳, 穿衣都是穿公發制服, 睡覺睡在公家統一提供的宿舍, 出門就靠兩條腿和公家運輸工具, 娛樂是打球與看公家指定的電視節目. 一個星期固定放兩天假, 每天醒來無所事事. 只好像無頭蒼蠅一樣 -- 瞎忙! 可是每個月再怎麼差都還能領個八千/一萬的薪水.

請問這樣的溫暖社會是不是失業者的天堂 ? 別認為我在吹牛, 台灣的確有這種天堂 - 那就是 [去做兵]! 問題是有多少人願意呆在天堂裡 ?
看到後
真的覺得
這社會真的很無奈
就算想找工作
也不見得有工作可以讓你做
所以會有人走投無路
或是結束自己的生命
真的希望政府能多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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