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y1986 wrote:
obu問題不便評論,因為也是有國家用送的,但是政府得政策福利是否應該讓民間企業承擔這個有待商榷(因為你今天不再遠通工作當然可以說,沒關係,但是今天你在遠通工作,相信絕對不會贊同obu用送的,送obu大概遠通直接就倒給你看)
這是一個有趣的討論點,
高速公路是一條既成的公眾道路, 所謂的BOT應僅止於電子收費的建構, 而非新建一條公路來營運移轉.
如果今日政府政策為所有車輛收費一律電子化, 那當然, 決定的政府必須為OBU的建制而負責.
但如果是得標的企業, 必須利用公權投入來維持生存, 那人民百姓有何義務為一私人企業的生存而增添自己的麻煩.
電子收費這東西, 本就應以便利性來吸引大眾的自由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