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只憑標題和一些片面的文章就斷定這樣的更審是法官腦殘
老實說我覺滴更審後無罪才是符個案的正確判決,
另一個論壇倒是鄉民們幾乎砲口一至對準那個女滴有問題。
而且那篇文,詳情整體報導都完整貼上去,以資鄉民憑判。
這裡...我想偏 標題下結論滴人居多

kenyeh99 wrote:
不需要看整篇報告
光看幾個判決就知道台灣司法水準很低
(恕刪)
不需要看整篇判決?
案例:
被害人:打我的人就是他(手指被告),我有監視錄影畫面為證。
檢察官:是他嗎?可是案發時他人在國外,而且錄影畫面也不清晰,但是看起來裡面打人的人和被告明顯身高、體形不同。
結論:不起訴。
被害人:檢察官亂判,明明有錄影帶證明我被打,打我的人還可以不起訴。
媒體:錄影畫面鐵證如山,檢察官竟判不起訴,人民還能相信司法嗎?
鄉民:不需要看不起訴書,光看有錄影畫面做證據都可以不起訴,顯見我們的司法水準有多麼低,法官一定有收錢。
上面的不是在開玩笑,很多事情其實媒體是這麼搞的,而鄉民們也是這麼亂罵一通的。
當然因為性侵案是不公開的,所以只有當事人會知道,所以我也不敢下結論
只是....有點懷疑


因為強姦案的受害者,能夠提出的證據,應該不會只有"不"這句話
延伸閱讀:
女大生一夜情 謊報遭性侵
說"不"太小聲! 男子性侵判無罪
彼高麗者,邊夷賤類,不足待以仁義,不可責以常禮。《舊唐書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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