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我也很想說兩個字
不過看在那位老兄被你po出來
又讓你上警局
我看我還是別說了
省得你又要上警局被訓30分鐘
EDC79 wrote:
當然可以!只要堅持提...(恕刪)


告吧告吧我下注是您一定要告喔我這次是下大注把所有在海外被凍結的資產全押你會告呢
公然毀辱罪成立條件必須是在...有針對性的謾罵...(例如:引述他人文章.或是用他人的本名.暱名.伊妹兒.他人照片...等)情況下可以成立...



而毀謗罪成立主要條件是~必須建立在"無根據事實的情況下謾罵"~方可成立~不過~原則上與公然毀辱罪條件一樣...(例如:甲方女在無證據之下~直接罵乙方女是在討客X.那B女就可以提起告訴...)




只是阿...警察都會勸你們私下談和...真的就是這樣...


有的人直飆出來問候對方的父母與祖先18代...那種就有機會成功...-.-


當然...如果你有認識的議員來關說...也許有用-.-


要告成...還有一個微小的辦法就是查對方的電磁紀錄...


但如果對方是有備而來的話...他絕對不會忘記消除電磁紀錄這個關鍵性的東西...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這篇真是浪費01的資源...
嘴砲無敵~ wrote:
不可能啦~都馬嘴砲的...
他要是敢再去警局,我就........
(恕刪)

就再開一盤嗎?
博觀而約取 厚積而薄發
吞不下這口氣

越想越生氣

只好拿他來出氣

罵人最好要擇口

罵給別人聽 讓別人一起罵

這樣才比較好

當面對嗆 讓別人來告

只是無聊 無奈 無.....

這樣也爽 我也無奈...
kunfeng2002 wrote:
網路報案很方便呀!!...(恕刪)



網路報案還不算報案


因為它裡面有寫到...網路報案還不算是完成報案手續...

必須到附近警局報案並索取三聯單才算完成...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浪費司法資源+1
如果這樣就要告人~我想...
法院再多蓋100家我想都不夠台灣人用..

換個角度去想
或許真的是我們本身提出的問題點太過於模糊
而無法界定,所以才會有人用比較不雅的字眼糾責發言人,
出發點有無惡意不得而知,但這樣就要提告,我想為免太過刻客要求,
宰相肚裡撐船,就是因為他有異於常人的包容力,
我們大家都不是完人,不必為了小事而動不動要上法院,
有傷社會和氣啦^^







警察吃案.還害我輸掉所有資產

我能不能提國賠


因為公務人員怠惰使民眾招受財物損失




  • 3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