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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pb29182002 wrote:
最近這些警察單位....出了事,分不清是非...就先對下屬作出懲處...(恕刪)


主要是怕民意代表關說施壓.然後用預算威脅.......
大家應該是要抵制跟檢舉愛關說的民代.讓他們永遠選不上


我覺得記者要在這時候挺身而出

因為還是只有大眾媒體比較有感染力
我支持彭警員 +1
也先祝彭警員通過三等考試
http://blog.isakira.com 為了部落~
剛剛有去找了一下新聞,
彭姓員警開槍時機警方是說沒違反開槍時機,
國賠的案子還在審理,
現在每個月3萬多的錢是彭基於道義給的,
如果新聞有錯的話請指正!
請大家記住當時被槍擊之人為副駕駛座許姓少年,
如現今未發現其為駕駛徐姓少年之殺人共犯,
大家對於第三人受害,
會認為不需賠償嗎?

當然現今有不賠償之理由,
但如當時大家會幫那位員警講話嗎?

我贊成現在警察不用賠,
但不同意當時之情況警方當時不用賠償第三人.
叫哪兩個議員,把錢捐出來為警察設立基金,將來有問題就從那去補償,也不會造成警方困擾. 反正議員很會講,該要很會做事才是.

不管對方是否是嫌犯...
警察在這種情況下開槍,我覺得都是合情合理的...
你自己違法心虛衝撞,被開槍了,我想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SO..不用賠,不用賠...
衝撞員警本來就該開槍了
誰知道車內的是牛鬼蛇神
如果是強姦犯,難保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如果是殺人犯,難保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如果是銀行搶劫犯,難保不會有下一個銀行被搶
當時若沒將他們攔下來而讓他們再去犯其他案的話
張瑞山阿!你擔當得起嗎?
台中小康 wrote:
請大家記住當時被槍擊...(恕刪)


在共乘的情況之下衝撞員警應該也視為共犯吧..
至少是衝撞員警的共犯....'
所以當初應該是沒有執法過當....況且台灣的員警對於開槍的壓力是很大的.....
因為下場幾乎都是民代立委帶著犯人開記者會要求國賠
一起為彭警員通過三等考試集氣吧~~
http://blog.isakira.com 為了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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