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龍~~ wrote:
無用矣!!!!
死刑是治標,不治本,有用嗎!?
就跟癌細胞,只會化療殺他,最後本身也是自取滅亡
為何會得癌,這才是重點
源頭不斷創造,妳砍一萬年也沒用,他為何犯罪,請先搞懂
我同意死刑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任何的刑罰都只是事後的補救
但罪惡就在眼前
難道就因為刑罰沒辦法讓其他人做相同的事
就能夠不給予任何的懲罰嗎?
我並不認為死刑能端正社會風氣讓台灣變成一個天堂國度
但至少能減少一個傷害弱者的人
而且都判死刑,會有反效果,就跟化療一樣,假如今天是妳爸媽或兒女呢,妳不會贈恨材頭嗎
不會做出令人想不到的事,說不會就是放屁,不可能,人是私心的,尤其是母親對小孩
這麼做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人都有私心的
加害者的父母親人既然有
那被害者的父母親人也應該有權利擁有
但現在那些自認為高尚的人權團體專家
似乎只認為加害者有人權
被害者的親屬是沒有人權的
所以才會跑出死刑需不需要
以前國中,電視都轉播槍決 且都是在大清早
sng車都會去轉播,死刑犯不管以前多大尾 多昌秋
再被拖出來的 沒一個不是腿軟的要人拖的
台灣社會現在就是缺乏這種血淋淋教育, 狗團體搞爛了我門的社會秩序
現在都是免怕啦 抓去關幾年就出來了,死不暸
如果人權團體這麼在乎的話,以後就立法,人權團體成員可簽下切結書,凡是對人權團體該成員犯下重罪者,不得判處死刑,並請該人權團體成員上街需佩帶名牌,以玆識別,既然認為人性本善,就該率先表示,這樣說不會不厚道吧..就怕以後犯罪者專找這些人權團體人士大開殺戒,反正絕對不會判死,相信這些人權團體人士為了理想,應該是很願意從容就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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