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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事發才不到一星期
google查詢已經超過10萬筆了

太小看鄉民的力量了
蘇秦曰:「嗟乎!貧窮則父母不子,富貴則親戚畏懼,人生世上,勢位富貴,蓋可忽乎哉!」
NYPD SWAT wrote:
比照看看金車事件,就知道高度在哪摟...(恕刪)

金車經過那事件後,大家對他們的評價只有好,沒有壞
但是今天這廠商卻不善盡企業應有的責任,將自家沒錯的證據提出,卻對消費者提告
我想,這家廠商的氣度與金車真的差很多
nt50 wrote:
以後買飲料一定先看製造商

只要是維大力出品 拎北就是不會買


+1

樓主撐住
我們挺你

大家好.
我說的殘渣不是完整的汽水+螞蟻
是罐子裡面的殘渣,

還是可以化驗的喔
et031008 wrote:
+1樓主撐住我們挺你...(恕刪)


樓主有需要就開新版,我記得版上不少懂法律的高高手可以給你意見
吉拉迪說:「人總會有失控的時候,又不是任天堂電玩的搖桿,方向按哪一邊,球就會往那飛!」
所謂那個細微的洞,很可能是樓主拿給那個副總檢視時
趁樓主不注意所動的手腳...............我真腹黑
蔡副總的氣度

決定了維大力銷售的高度


怎麼一直掉.....
網路霸凌 欺負人 實在不怎麼高明 --- *擁抱閱讀*-*募書會*收童書 捐贈給需要受贈單位,意者請PM我 *慶祝建國百年 再讓旗海飄揚*
最好告誹謗啦~!這種公司的高層是頭殼壞掉嗎?現在想道歉也來不及了~
啥米碗糕~
啊燁~~ wrote:
是J媽媽記錯嗎怎麼會...(恕刪)



他媽倒在馬桶裡的應該是事件剛發生時倒在鋼杯裡的螞蟻汁吧!

樓主還是有把罐子和殘渣及部份粘液保留下來!


啊燁~~ wrote:
是J媽媽記錯嗎怎麼會...(恕刪)


管他沖了多少進馬桶,
總之樓主留有原物及部份異物就OK了.

另外,
我個人覺得你有些搞不清楚狀況, 或是科學性格太強烈而複雜了問題,
現在情況很簡單, 兩擇一的選項而已,

1. 樓主造假
2. 廠商出包
若要再複雜點也只是多一個選項
3. 有心的第三人

管他螞蟻是怎麼跑進去的, 管他科學上如何如何, 製作過程上, 運送上, 存儲上如何如何, 根本不關消費者的事.
事實就是
一罐維大力裡有螞蟻巢異物存在.
如此而已.

而誰該對此負責?
是樓主?
或是廠商?
還是現在連個鬼影都沒的第三人?

而現在要我選相信誰, 我個人選擇相信樓主的陳述.
除非維大力公司之後能證明樓主是蓄意造假抹黑, 否則這間公司永遠都零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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