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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真的是看了新聞之後好生氣喔!
廢除死刑 對那些受刑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那對那些受害者他們就是無辜可憐的人嗎?

這樣那些受刑人要是假釋出來 不就更多人受害!

正所謂江山一改 本性難移!
要癈就把刑法271普通殺人罪
死刑刑度拿掉啊
立法院修法就好了啊
怎不修?
然後一直嘴炮要癈死
然後硬不簽文

還有她的配套也一直提不出什麼
等她提出完整的方案出來
受害人家屬大概都歸天了


台灣終究還是情理法>法理情.......
唉.....
國不國,法不法,罰不罰
一個官員可以以個人的理由來決定
官員凌駕於法律
法有何用......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妖孽一個一個現出原形了~~~~
BrilliantWing wrote:
吳揆昨天處理金聯董事...(恕刪)


有這種肥缺趕快把人換掉,換成自己的心腹阿~
至於法務部長,沒賺頭,又會得罪長官,怎敢呢?
昨天看了新聞之後真的是好生氣唷

他說受刑人的家屬也是受害者 他們也很可憐!

可是對於那些受害者和那些受害者的家屬他們都是應該是承受這些的嗎?

真不想想那些可惡的人 那是不是假釋出來之後 還會有更多人去受害阿!

正所謂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 部長 你有沒有知道這句話的道理阿?
我聽說佛家真的有"殺生"
如果殺一個生命可以拯救更多的蒼生
那會選擇殺
不過應該是出自於逼不得以吧

我想佛劍分說這個角色就是這樣來的吧~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我支持這樣的部長 哈哈哈~~

如果炎熇兵燹可以當部長
那更好了

先讓犯人知道痛苦與掙扎
然後再來致命一擊

完了
好變態...
m112211 wrote:
拿陳定南出來說嘴??...(恕刪)


因為不簽的確不合法,我為了這個問過法律系教授,陳定南的確是有執行,那樣比較符合程序,後來不知誰想到不簽這招,這也是民進黨政府時就開始的,陳定南給阿扁的廢死主張背過書,難道和後來的不執行就沒關係,沒有高層的意思,法務部長敢不簽?施茂林簽的最後一份執行令也沒執行,難道一切都是阿扁的錯,阿扁又要說我錯了嗎?
地獄我沒見,但故事聽過,
先不提是否存在,
用上刀山下油鍋這事情
來比喻好了,
在廚房光是被熱油給滴了一下,
就起水泡很痛了,
被刀子切到手指,縫了四五針,
癒合期還得忍受不小心的觸碰。
部長不知道這小苦已經非人常人可以忍受,
何況地獄裡的油鍋是整個人下去。
部長說的很輕鬆。

光是他說的這番話,
我相信地獄會等到他,
到時我希望他還能在刀山油鍋前向閻王說這是我願意的。

他發表的"理性與寬容"
用意很好,
但用錯地方了。
拿煮菜來說吧,
咖哩是我的拿手菜之一,
食材和調味用的對,就很可口。
若是放錯調味料,就毀了。

她這套理性與寬容,
我認真思考過,
如果用在國家與國家之間(比如中東戰亂國家)
兩邊的人民有理性與寬容的肚量,
那麼會相對減少戰亂。

在台灣這個法治社會,
用理性與寬容來粉飾廢除死刑,
這是非常不理性,也非寬容。

這些受刑人,
因該為自己殺害他人負責,
寬容與否在這裏,只能留給受害家屬選擇,
而不是他人決定。

生命當然要尊重,
但是不可全無法度制衡。
寬容當然是理想,
但是不可愚昧放縱。
全然的理性思維,
更不可因一時的自障矇蔽而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我的結論,
部長用理性與寬容用錯地方,
這是比死刑還恐怖的事情。

台灣已無司法
法務部長帶頭違法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還能期望誰來主持正義
王小姐如果還想當部長
就應該執行已定讞之死刑
不然就下台去推動廢除死刑
如果王小姐認為法官的個人見解會影響死刑判決
那是不是所有刑案之判決也應以同等標準來見解
全部暫緩執行
公然破壞司法制度
還有臉擔任部長嗎
還是自己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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