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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無聊!!!"該"告不"該"告....目前已散場!!!

我只是特地進來搶1000人次的


哎呀 還是慢了
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選我
海十二有人用了! wrote:
‧這又是誰?...(恕刪)


我不會跟你說她叫桐原エリカ

什麼我竟然說出來了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到底要不要告呀~~感覺兩個月前好像都白費口舌了.....

時不時來這邊看一下 來懷念兩個月前 我見到的那個白癡
恭喜本大樓突破1000人次留言
J叔真有群眾魅力啊~
趕快告吧.......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雅少~ wrote:
新聞之前不就有說了....(恕刪)


不能容忍在大庭廣眾放屁之人,

大家只是在等J叔出來面對而已,

話說~大爺你有爬完整樓嗎?

Bao小妹就是苦主之一

而且J叔自己說"是刑事罪,不能賠錢了事,會有前科"

怎麼可能會去和解


雅少~ wrote:
新聞之前不就有說了........
現在的確是有人會把某一事件評論放上部落格....
在引誘對這個事有不同評論的人上去講
一但有毀謗.人身攻擊的字眼辭句
就會證據留存~
在寄個存證信函給你!!
當事人通常都會私下和解...花個錢消災!!
順便讓有心人賺點生活費!!

以那篇回覆的文的人來說!!
要落入這樣的陷阱的確真的蠻簡單的!!
咱們通常也不會知道 那些發文或回文的人是何方神聖!!
最後真實性有多少...你妳有了解麻!?
說不定 那篇文章的主人 確實有提告!!而且還賺了點生活費!!
只是我門都不知道而已!!

總之~不該說的不要說 是最好的了....


你不懂啦!!

請把倒掉的那棟跟這棟完完整整看完再來發表意見好嗎?
喵喵喵...
ryan4825 wrote:
說好要追蹤半年的~~...(恕刪)


機哩咕嚕又過了一週~~ 照例.....



我呸!!(擦嘴)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yan4825 wrote:
機哩咕嚕又過了一週~...(恕刪)


又浮上來了~~~


我呸~在呸
lin 看到鬼!! wrote:
又浮上來了~~~我呸...(恕刪)


之前根他認真好久 真心換絕情

wells0423 wrote:
lin 看到鬼!! ...(恕刪)

wells0423 wrote:
之前根他認真好久 真心換絕情


都失去了原動力!上班都有氣沒力?
否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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