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wayne wrote:上班口渴放你去附近seven買杯飲料,產假卻不准放原來台灣的問題就出在這裡 我想您搞錯了! 請假是員工的權益, 但也是要公司批准. 是一個雙方協議的過程. 如果假在那裏是員工的, 那還要請做什麼? 員工直接"通知"主管老子今天不來了不就結了!主管有權利不批准假, 可是要有正當理由. 員工也有絕對權利去提出申訴, 如果他覺得受待遇不公. 只是很多事情是很灰色的, 可以不違法可是也可以讓你很難過.
heliboy wrote:我想您搞錯了!...(恕刪) 那如果不批准,是不是不要放了那規定等於是無用了美國的休假是合約的一部分所以沒有爭議照合約走週休是法律保障的病假要醫生證明可是產假要如何"喬"呢員工直接"通知"預產期難道可以不准嗎
Candywayne wrote:那如果不批准,是不是...(恕刪) 主管有權利不批准假, 可是要有正當理由. 員工也有絕對權利去提出申訴, 如果他覺得受待遇不公. 只是很多事情是很灰色的, 可以不違法可是也可以讓你很難過.
灰色地帶很少,真的就算有政府基本是站勞工這邊的給您參考拿獎金考核這套會被告到不行開小差之類的本來就不應該不要給主管抓把柄做好份內的事具備相關的法律常識就是自保知道"讓你很難過"這是雙方的主管每天都搞事那也很累吧更何況主管爬到今天的位子她更不能走人吧這是美國台灣可能不一樣
Candywayne wrote:美國的休假是合約的一部分 合約裏一定只寫你一年有幾天假, 絕對沒寫那幾天一定要放, 那幾天絕對不能放. 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協議".以開板的案例而言, 如果是事實, 表示小姐同意主管的提議, 達成了假要怎麼放的"協議". 後來又跑去申訴, 這破壞了"協議". 破壞"協議"這才是重點!如果小姐覺得主管是以威脅的"暗示"來迫使她接受, 那就又另當別論了!
heliboy wrote:合約裏一定只寫你...(恕刪) 休假協議沒錯可是公司不可以不准你也不想回來後把事情弄得從頭收拾吧當然也有人擺爛可是問題公司自己要解決可能是我沒看清楚說產假不是嗎我再讀一次好了
幾個住國外的大概不知道怎麼閱讀中文了,文中:經理就希望這位同事能避開5日請這些假。什麼叫"希望",什麼叫"強制"...傻傻分不清楚。我不信國外完全都照法制來走,把做人處事的道理棄之不顧。國外制度真的那麼完美?許多弊病都沒講出來而已。美國美國美國。這裡是台灣,台灣人重視承諾與誠信,也不削那種表裡不一的人,嘴裡說一套背後捅一刀。
Candywayne wrote:灰色地帶很少,真的就...(恕刪) 不違法但是讓你很難過的灰色地帶很多, 有一招是我以前在美國Xpple工作時我的老美同事告訴我的, 他的前主管天天站在他的後面, 手裏插在口袋玩銅板, 不講話也不離開. 搞的他神經緊張, 無法專心工作. 你說這違法嗎?國外公司還有Forced resign這招, 反正也不跟你囉嗦, 直接叫進來就叫你自動辭職. 我同事及朋友就有幾個被force resign. 相對來講, 臺灣公司比較人情, 想叫你走還東暗示西比喻, 你不走老闆還拿你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