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一生 wrote:
很多人都看的出來吧每...(恕刪)
哇靠...樓主自己離題呀..... 這樣不好吧~~ 動物與寵物版的火已經夠大趴的
..不用還延燒到這來吧... 囧...
kiki0321 wrote:
還是不會支持 因為很簡單
文中提到懲罰兇手並不能換回父親﹐
只是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痛。
但是如果兇手又出來了 去殺了另外的陌生人 又是另外一個家庭的傷痛....
比如高天民 因為死刑 後來減刑 最後假釋 犯了白曉燕案~
如果人權團體都可以考慮到人權 或是萬一有不白之冤怎麼辦?
那我上面的假設 本來該判兇手如果又出來去殺了另外一個人呢?
是不是也要有團體聲援一下?
廢死刑要有很多配套 我覺得rchcsaler說的真是太棒了
"人權團體去建議成立死刑犯認養制度吧
如果連滿口仁義道德、一直叫人廢死刑的人權團體都不願意出錢的話,
那憑什麼要奉公守法、辛苦賺血汗錢養家的老百姓納稅出錢給這些人渣呢?"
哈 玩笑話
還有 菲律賓也曾經廢除死刑 但是後來犯案真的居高不下 又將死刑恢復
連聯合國老大美國也是沒有廢除~(部分州沒有死刑)
有人說歐洲有廢除 但是全世界八成國家還是有死刑~
人權團體也不能說他們全錯 但目前來說 等世界大同他們的理念才能實施
這就好像以前課本教導我們要誠實 但是活在這個社會......有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