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super2000 wrote:
老實說我真的也想不透...(恕刪)
近親性交?
美國還有大約一半的州有法律是堂表兄妹姐弟可以結婚的
taboo?
那只不過是在地球上有特權可以吃飽太閒的人類文化搞出來的有色眼鏡而已
我有我自己的生活價值觀
但我不會也不需要去貶低別人的
閣下這套什麼朋友理論說實在的狗屁不通 修修生物學再來吧
你要不要換個角度說人類剝奪了狗這種生物的天性很殘忍要求恢復?
喔,12000年的歷史叫做約定俗成, 那中國人娶表姊妹也取了幾千年
怎麼在你口裡就變成taboo了?
簡單咩, 給韓國人多吃幾千年就變成人類不可分割的文化啦
對不起, 還真偽善
jksuper2000 wrote:
請你提出醫療科學上的證據,這樣應該比較有說服性吧?
不然您的說法可能有代設劑效應的成分喔!
本草綱目﹒獸部第五十卷﹒獸之一﹒狗
【主治】安五臟,補絕傷,輕身益氣(《別錄》)。宜腎(思邈)。補胃氣,壯陽道,暖腰膝,益氣力(《日華》)。補五勞七傷,益陽事,補血脈,厚腸胃,實下焦,填精髓,和五味煮,空心食之。凡食犬若去血,則力少不益人(孟詵)。
本草綱目裡共有四種以狗肉為主的藥、六種以狗膽為主的藥
Hiro hyn hi^dh ab 'wanath......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嗯....
告訴...(恕刪)
人性在作怪吧

但那時的經濟環境與今天的環境來比,真的有差吧?
不然怎麼會這麼做呢?
那是一個"不是牛死就是我家人餓死"的狀態下,相信每個人都會這麼做吧?
我可以體會的你的說法,但今天在純粹是以享受的觀點來說,狗肉的必要性可能相對來說比較小。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是啊!!不吃狗肉...(恕刪)
我可以認同你的說法,但像先前網友所說的"成本"的考量下,你認為虐殺的方法之合理性會不會增加?
lilteyang wrote:
你知道你為什麼想不...(恕刪)
熄熄火,指控人家在鑽牛角尖可不是說服人的作法。

以時間的久遠來算,把禁吃狗肉來跟近親相交來比真的是高抬了點。
但以效果來說,吃狗肉跟近親相交都是法律上明言犯罪的行為。 (至少在台灣是這樣)
如果吃狗肉不是禁忌的話,我想也會有很多人士要求修改法律,是吧?

至於你所說的"文化上的侵略主義",只是一件事中的不同看法之一。
你所說的"伊斯蘭教反美"一方面是政治上的議題,一方面也是因為信仰中的認同差異太大所產生的。
我同意你說"禁忌是不可以強行加諸在別的文化之上" (只少到一定的程度)。
那就是沒有生命被隨便犧牲掉的前提之下。
像是西方政權干涉之前哪個國家處罰一個被強姦的伊斯蘭女性就有"文化上的侵略主義"味道。
而我了解吃狗肉跟禁忌的相異性。
但只少在飢荒的時候吃人,是人性為了生存的作法。 相對的,狗肉就比較被大家接受。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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