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店家吃東西吃完東西抽衛生紙是應該的吧..像我這麼會流汗的人吃完熱食後桌上都馬一堆衛生紙...那服務生憑什麼說抽那麼多衛生紙幹麻..況且你們6個只抽4張而已耶..太誇張了吧..誇張的是還有沒讀書的路人假說那種話..真沒水準..誰說吃來吃東西一定要隨身帶衛生紙啊..那路人假又有多衛生啊..管太多了吧
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昨天我在01又被一個...(恕刪) 謝謝您的關心與指教!!小弟多年前,在連一張照片都沒有的情況下,僅憑著對方的車號,就向對方提起告訴!!三次出庭應訊後,對方父母從一開始的態度堅決到最後道歉妥協!!最後,考量其父母護子心切,不願其子就此有了前科紀錄!! 因此在法庭上同意以新台幣三萬元和解!!※小弟並沒有找任何的律師,僅憑著一丁點的法律常識,以及小小的堅持就打贏這場官司。今日,小弟所張貼之文章、照片與所陳述之事實,皆可受公評!!九份相關商家也可以出來作證!! 唯,當時準備要報警之時,對方立即走人!!此刻對我而言,是否提出告訴,已經不是那麼重要!!將文章PO在01也並非如您所說的:「你找了一堆網友幫你一鼻孔出氣」另外,您確定照片並不能當作事證嗎!?根據律師友人的說明,照片在後面的相關訴訟程序上是可以做為佐證的證據!! (我可是連拍了好幾張!!)這件事情,除了第三人證,還有第四人證與第五人證!!只是需不需要這麼麻煩罷了!!最後還是感謝您的提醒!!
那麼,我倒建議樓主,去告好了; 由法官來判決,好過在這裡供眾網友討論。樓主可以先去報案,再請調閱街頭錄影帶,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可以錄到準被告的車號。可是我還是認為不必如此。何必把他和自己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評比??我承認我俗辣,不敢講太多,以免惹來麻煩,獻上寓言故事一篇,請耐心看完,就當做打發時間也好:※ 事實兩個旅行中的天使到一個富有的家庭借宿。這家人對他們並不友善,拒絕讓他們在舒適的客人臥室過夜,而是在冰冷的地下室給他們找了一個角落。當他們鋪床時,老天使發現牆上有一個洞,就順手把它修補好了。幼齒天使問為什麼,老天使回答:"有些事並不像它看上去那樣。"第二晚,兩人又到了一個非常貧窮的農家借宿。主人夫婦倆對他們非常熱情,把僅有的一點點食物拿出來款待客人,然後又讓出自己的床舖給兩個天使。第二天一早,兩個天使發現農夫夫婦在哭泣,他們唯一的生活來源 -- 奶牛死啦。幼齒天使非常憤怒,他質問老天使為什麼會這樣,第一個家庭什麼都有,老天使還幫助他們修補牆洞,第二個家庭盡管如此貧窮還是熱情款待客人,而老天使卻沒有阻止奶牛的死亡。"有些事並不像它看上去那樣。" 老天使回答"當我們在地下室過夜時,我從牆洞看到牆裡面堆滿了金塊。因為主人被貪欲所迷惑,不願意分享他的財富,所以我把牆洞填上了。昨天晚上,死亡之神來召喚農夫的妻子,我讓奶牛代替了她。所以有些事並不像它看上去那樣。" 有些時候事情的因緣關係是從表面上看不出來的,所表現出來的可能和事情背後的原因正好相反。就像人們一貫認為的,天使是善良的。如果你有信念,永遠保持一個能善意理解所看到的,你會發現生活的另一種展現。 (完)*** 如果不是這對路人甲夫婦,你可能還沒發現你的相機還真是優啊~
majumi wrote:*** 如果不是這對路人甲夫婦,你可能還沒發現你的相機還真是優啊~...(恕刪) 其實就算沒這對夫妻....我也知道這台相機還不錯 感謝您的回應及寓言故事!!以目前的狀況來說,也沒有太多時間來處裡這種鳥事!!小弟白天在上班,晚上在上課!! 回到家除了要寫論文,還得陪陪我的寶貝女兒!! PO在這裡,陳述的是一件事實!! 可受大家公評!!主要也希望提醒各位網友,如果有機會到此消費! 請記得多帶點衛生紙在身上!!免的用完跟店家索取,還要被白眼!!※我們是先使用"自己"攜帶的面紙唷!! 只是就帶這麼兩包~!!
剛才有朋友通知我,特別上來看,因為想說是不是我們家的店。還好不是XD歡迎大家來我們店裡吃。各位抽衛生紙我們不會介意的。http://www.wretch.cc/blog/ppage&article_id=1906790(以上是他人的推薦,小弟自己都沒寫勒XD)不過地址,目前我們搬到九份郵局旁邊,就是阿蘭旁邊囉。店面比較小,歡迎大家來捧場。(如果有廣告之嫌,請通知我,或逕行刪除即可,謝謝)
willyhuang wrote:剛才有朋友通知我,特...(恕刪) 既然這間店是您厝邊... 可以好心提醒他請他們過來看一下...可能是工讀生不懂.. 惹出事... 請老闆出面 "會" 一下...救一下商譽也好!!
芊芊爸爸 wrote:今天帶著家人一起去九...(恕刪) 我在家擦個嘴 有時候一張衛生紙有兩層 我只會撕一層使用所以樓主問說 六個人用掉四張衛生紙浪不浪費 我覺得這要看每個人的習慣 在我眼裡可能樓主這樣用就算是不夠節省 但是在其他更多普羅大眾人的眼中 應該算是普通的使用量我能體會樓主被隨便人唸的不爽心情 但是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這不是要你姑息養奸 而是告訴你有些人的行為習慣 就算你告贏了 他還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就像我現在花時間打一堆文章告訴你這個道理 你應該聽不下去 因為一個人長這麼大 思考和行為模式已經很難改變所以你花時間打官司 贏了之後得到了什麼?心中的不爽 正義得到了伸張?你和他這樣纏鬥 就是標準的和豬打架李敖很愛告人 他女兒也是一樣愛告小孩子成長過程當中 要是發現父母的行為模式 多少都會受到影響放開心胸 把時間花在和小孩成長上面 花在和家人相處上 學習原諒別人 我想生活會更美好
thinlove wrote:既然這間店是您厝邊....(恕刪) 問題是,兩個都賣一樣的東西,你覺得我講話他們會聽嗎@@如果今天是對阿蘭或賴阿婆有意見,當然請他們回覆沒問題啦~我去講話搞不好還被打槍,覺得是我破壞他們商譽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