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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yeh wrote:
請看61樓,也就...(恕刪)

原來如此,不好意思沒看到,原來是我自打嘴巴
太好了,改在01教召30天......

美樂蒂0219 wrote:
目前僅能靜靜等候下一...(恕刪)


我家人遇過類似的情況 當初是四五個警察拿著搜索票 到家裡大肆搜索一番 家人都嚇死了

在交保後 檢察官會再發函要求到法院開偵查庭 之後才會決定是否起訴 不起訴的話就是緩起訴
起訴的話 會寄通知說目前案件將移送XX簡易法庭 之後一般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 法官都不會開庭而直接做出宣判
(X個月有期徒刑......)

在這過程中有兩個關鍵點
一就是在開偵查庭"前"想辦法完成與對方和解 並在出庭時將和解書與悔過書呈交給檢察官
如果找不到對方或對方不願和解可以在悔過書的內容中 指出深有悔意與希望和解但對方不願和解的情況做出說明
再將你於網路上如何提醒其他網友注意著作權重要性的動作 事證 一並附上(如 01上的文章 Y拍的留言都行)
並在檢察官問話時盡量將姿態壓低 以博取檢察官的同情 以利獲得緩起訴 那就沒事了

對了如果找不到SONY的代表 那在開偵查庭時SONY的代表應該會出現 你可以到時候再開庭前跟他談和解的事宜
或是開庭時與檢察官提出願意與對方和解的意願

二是如果檢察官還是起訴了在法官做出宣判"前" 可以寫 訴願書(不太確定名稱) 並再將悔過書一並附上
主要內容還是跟上述一樣 目的還是博得法官同情 以利獲得緩刑
如果是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並緩刑X年的話 那就不用坐牢 也不用罰錢了 不過會有前科就是了

以上 供作參考 最後還是祝福你 加油吧 一切都會沒事的
感謝你提供的資料~~謝謝你
往上推給沒看到的人參考警惕
給樓主加加油.......希望你吉人天相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也慶幸我之前賣p2沒被釣走...我不是21片..是2大盒.........
我如果發生同樣的事也是會為金錢煩惱的..
為何都拿小老百姓開刀.
.我們散布有罪..店家改機無罪.唉....
給開版的樓主一個最實際的建議...到了法院一定要說不知道那些軟体是盗版的,切記....因為犯罪的"動機"是法官判罪的一個主要重點,不論在在警局或檢察官那陳述了什麼事情,到了法院,就一定要說不知是盗版的軟体,要不,如法官真有心要法外施恩,你都自己招了,法官要如何替你開條生路??還有,,法院是說謊的地方,撿自己最有利的事情去陳述就對了...............
全部看完了,只能說可怕,建議這篇可以置頂,讓大家參考以免誤觸法網!!

另外樓主加油了!!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像我們這種老百姓....不懂那麼多法律,有時是很吃力的!!

加油,好事總是會發生的!
我可以轉貼到其他地方嗎?
我也希望這件事情讓我身邊網路拍賣使用者了解知道
昀麟 wrote:
平行輸入之物品自行使用是不會犯法,有販賣之行為就已觸法(←這是保護代理權的惡法啦)(恕刪)


這只限於「著作物」,不然賣水貨相機的不就被告到要死了
趴趴吳 wrote:
我可以轉貼到其他地方...(恕刪)



可以轉貼沒關係~註明出處跟我的信箱mymelody0219@yahoo.com.tw就好~

其實寫這篇自己痛心的事~就是希望大家看到後能有所警惕~
不要跟我一樣犯了錯誤~受到這種處罰驚嚇.畢竟大家大都是平凡的百姓~沒有過這種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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