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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繼黑心紙屑包子之後 竟然又有筷子筍乾

乍看之下好像真的有這麼回事
真的好噁喔

不過認真看照片的話會發現
那張竹筷把湯之吸乾的照片上
玻璃瓶內有很多的水珠

但到了下一張變成筍乾的照片後
玻璃瓶裡就很乾淨沒有水珠了

誰來訪效一下DISCOVERY的流言終結者
來個大破解吧!!!
dj ozma wrote:
昨晚的事情、不可能自...(恕刪)

爭執引爆順序:
1.第68篇塞話
dj ozma wrote:請不 要塞話給我 謝謝
是不是塞話,我有說明了,死咬著辮子不放的是你。

2.第70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我看你就是我說的那種人(kuso大陸黑心..)、你是否真正看懂我想說的
3.第72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再說、你在這玩了一個邏輯上的把戲
4.第74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你只是另一個將自己的政治立場隱藏在所謂的討論的人罷了


請你記得這些都是你先挑起的,一路扣帽子,打人喊救命,打擦邊球的到底是誰?

69篇是分兩次編輯沒錯,因為第二段要回去前面複製引言。
但時間都在我看到你70篇回文之前
也就是你我同時都在編輯,你以為我已經寫好,其實還沒有
而我在二次編輯時,也不知道你正在回文,這是時間差的關係
不是事後才修改,我絕對不會在對方回文後更動隻字片語。
這點請你要了解。

77篇我確實有PM給你,系統也顯示你已經收到。




我會在爭執中試圖釐清爭議點/誤會,有理虧的地方也說明道歉了。
至於你...唉 就當我傻呼呼地以為是場君子相爭吧。

dj ozma wrote:睡醒亂逛又看到有回應、就再玩一下囉
原來司馬昭之心,自己給說了出來。唉,從頭到尾都被你這位高手給玩了

swinhoewang wrote:
爭執引爆順序:
1.第68篇塞話
dj ozma wrote:請不 要塞話給我 謝謝
是不是塞話,我有說明了,死咬著辮子不放的是你。

2.第70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我看你就是我說的那種人(kuso大陸黑心..)、你是否真正看懂我想說的
3.第72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再說、你在這玩了一個邏輯上的把戲
4.第74篇扣帽子
dj ozma wrote:你只是另一個將自己的政治立場隱藏在所謂的討論的人罷了


請你記得這些都是你先挑起的,一路扣帽子,打人喊救命,打擦邊球的到底是誰?

69篇是分兩次編輯沒錯,因為第二段要回去前面複製引言。
但時間都在我看到你70篇回文之前
也就是你我同時都在編輯,你以為我已經寫好,其實還沒有
而我在二次編輯時,也不知道你正在回文,這是時間差的關係
不是事後才修改,我絕對不會在對方回文後更動隻字片語。
這點請你要了解。

77篇我確實有PM給你,系統也顯示你已經收到。





我會在爭執中試圖釐清爭議點/誤會,有理虧的地方也說明道歉了。
至於你...唉 就當我傻呼呼地以為是場君子相爭吧。

1。既然你理虧處及我講道理你不能回答處就說我扣你帽子、那也不用多說什麼、不予回應。自己回去看我寫的東西。

2。你也承認那篇是後來才加的、有編輯過、那你原來所謂“唯一更改過的第77篇”就是錯誤的。請給個交代。

3。你送來的pm有到就代表我有看到?懶得跟你糾纏、我昨天po完文章就去睡了。早上起來才注意到有pm。所以我才說沒有看到。也因此我才會說出你有送是否就代表我有看到這句質疑。不過我想以你的武斷、應該是不會了解的。

swinhoewang wrote:dj ozma wrote:睡醒亂逛又看到有回應、就再玩一下囉
原來司馬昭之心,自己給說了出來。唉,從頭到尾都被你這位高手給玩了

不玩一下要作啥?要我一句一句跟你抬槓嘛?這不值得。
不是才說過“不是事後才修改,我絕對不會在對方回文後更動隻字片語。”這句話嘛??怎麼我這篇文章出現後又偷偷加文、才說了嘴又打了嘴。虧我還隔了一個多小時才回你、說是還在編輯就真是在編理由了。
果然把你的文章複製起來留証據是對的。省得文章被偷改我百口莫辯。
喔...這實在太神奇了
不過也實在太恐怖啦
以後看到筍乾就沒胃口囉
dearotto wrote:
當天午餐時我看到這新...試想
我們吃東西的時候,連一小根頭髮,或混進去的一小片塑膠袋立即會被你靈敏的舌頭感應到
紙箱耶!怎可能不知道?還40%咧
有那種功力,去搞食品加工就好了,還開什麼肉包子店
記者蠢得可以,連國際新聞煤體也差不多,連CNN NHK都在報,可悲!


請問你有看到CNN或NHK報導更正啟示嗎?
說台灣記者蠢
那我相信

我們公司有一位剛剛移民加拿大不久的大陸人
以前也在中央電視台當記者
他表示"...據他了解這包子混入紙板的新聞是真的
只是央視報導誇張了些,同時引起太多注意..."
他同時也說他們以前有採訪過大陸有人可以製作“假牛奶“,“肥皂粉油條“
至於假雞蛋的製作,週刊都有報導過了

黑心食品在很多地方都有
但容易在一個“貧富差距大,社會福利不夠健全“的地方出現
所以會有人想要賺“快錢“(Quick Money)
這些人並不見得就沒有什麼專業技能或知識
發明假雞蛋假牛奶的人還都是化工背景的
據我同事他們詢問的答案
“...雖然研究的過程很辛苦,不過往後就可以幾乎不用成本的賺錢“
這就是回答“有那種功力,去搞食品加工就好了,還開什麼肉包子店“的疑問

至於“...我們吃東西的時候,連一小根頭髮,或混進去的一小片塑膠袋立即會被你靈敏的舌頭感應到
紙箱耶!怎可能不知道?...“
那是你好命
中國大陸到現在都還有將近10億人還有“餓肚子與吃不飽“的時候
真正賺錢與過好一點日子的人的也就那三四億人
同時那紙包子的紙板是用水煮爛,剁碎之後混入某種漿料再與攪肉混合
我相信紙板的比例應該不到40%,同時那口感應該也不會很好
但是便宜或是包子看起來大
那就會有人買(至於好不好吃,對很多人來說還是其次)

1111111111111111111
也請2位就不用再說下去了吧!

不是之前就有發一篇說~

『在網路世界中…您認真起來! 您就輸了!』
『唯一贏的人…是聽聽就算了人!』

好拉好拉…喝一點西瓜汁吧!

降降火喔!
我的應變處理態度是要讓每個人都能感覺到我的貢獻,這種貢獻看得見,摸得著,還能數得清。
wenjong wrote:
請問你有看到CNN或...(恕刪)


大陸有十億人吃不飽,這數據那裏來的,你說的真夠誇張的,不過他們的飯量是大沒錯
就算你說的是對的,但是紙包子事件事發生在北京,我想住北京的人不至於會餓到連紙包子都吃不出來
看到這裡已經有點離題了~
不過就是一篇文章,正所謂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看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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