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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條:想吃嗎?先繳錢!!

給樓上的~
講句比較可能挨罵的話...

『如果能夠想得那麼透徹~做得那麼圓滿,今天便當店就不會只是做二十幾個便當給學生的便當店了~』
johnjohn0616 wrote:
生意難做得今時今日如...(恕刪)


噗... 做了一嘴的好生意
真是不錯
多數網友都認為老闆對....但最後結果是老闆去學校跟家長致歉...而家長也認為是自己疏忽....致歉的原因是老闆覺得不應該用這種帶有不當文字的方式追討....而家長也認為自己疏忽.......所以誰對誰錯呢....立場不同結論也不同
會做生意的絕對不會用這招討便當錢......不然老闆也不用去學校致歉(明明老闆就沒錯....只是說話現實一點點而已)
這老闆的遣詞用字實在應該多多斟酌,這下吃了大虧啦!
我覺得是那個賣便當的自找的

沒繳錢就不應該在讓他繼續吃下去才對阿

還讓他吃這麼久

發生這種事 要怪誰阿?
不含LP,哪來LV?

Nain-Ci wrote:
我覺得是那個賣便當的自找的

沒繳錢就不應該在讓他繼續吃下去才對阿

還讓他吃這麼久

發生這種事 要怪誰阿?


唉 好心沒好報 還被人認為活該

法官說得沒錯 助人要量力而為
hch3duserv2 wrote:
唉 好心沒好報 還被...(恕刪)


所以說嘛!這社會會冷漠不是沒有道理的

有社會中有少數惡劣份子在顛弄是非對錯,周遭又有人在說風涼話

這社會大眾不寒心怪哉
riklin wrote:
多數網友都認為老闆對...(恕刪)


會道歉只是因為 形勢比人強 沒辦法 跟對錯沒關係
老闆也不是想搞大的人(就算想搞也要媒體支持,所以無冕王不是隨便叫的)
allen0610 wrote:
理直要氣合,而不是站...(恕刪)



假設廠商已經提醒"N"次要繳錢~~
你還是皮皮的不繳錢~~
那要怎辦?
第一次忘了,第二次忘了,第三次你還可以用什麼理由?

更過份的是~~這個家庭還不是屬於貧苦人家
這表示什麼?家長對於小孩子,不重視吧?
這樣~~這種家長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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