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田待刮 wrote:說難聽一點的,大陸是共產國家,這樣一個大家口中不自由的國家,至少安安靜靜地躲在角落活著的人民也很少被莫名其妙地打到死...(恕刪) .................有空去上海,東菅,深圳,走走...........我是指晚上..........記得發開箱文,謝謝!(如果你回的來的話)
奧斯卡 wrote:我認為治亂世應該用重典以後偷竊及詐賭就砍手公共場所說謊就掌嘴偷情就浸豬籠貪污 製造偽鈔及走私一律槍斃逃稅一律送外島勞改行車超速一律將汽車摧駕車違規一律關3天襲警及妨礙公務一律射殺...(恕刪) 光這一條大概就可以消滅政府團隊了~哈哈哈
直接給答案:台灣不可能執行鞭刑!! 重點不在人權團體 請各位去了解一下部分立委的小孩或親戚(甚至是本人)是甚麼鳥樣執行鞭刑 不就是打在自家人身上 各位別傻了我去新加坡時 有問過當地人鞭刑的狀況 大致上是 法官會對犯罪的人判徒刑幾年 外加幾鞭正常人一次無法承受超過兩鞭 所以會打完兩鞭後 捉回去關 然後再打兩鞭基本上新加坡治安超好 不過人民的犧牲也蠻大的 整套搬回台灣 一般人恐怕都沒辦法接受吧我贊成鞭刑 可是整個完整的配套也要有 比如司法的公正 以免造成有權有勢的人鞭不到 一般人鞭的哀哀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