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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感動~今天再南澳洲的報紙上發現一整篇介紹台灣~有圖有真相

deerjohn wrote:
過尼....一個新人...(恕刪)


移民? 只因不喜歡, 這麼簡單嗎...也要看人家要不要收你.....一個二萬二起薪的, 想移民到日本, 加拿大,...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喔

自己去查查看你要付出什麼代價吧....; 技術移民, 投資移民...移民監, 1997年, 我去加拿大, 看到香港移民, 一個

女生, 只能在超市賣東西.....她原本在香港工作不錯哩...

這年頭 , 二分法很流行, 難怪教出來的學生, 起薪愈來愈低


因為經濟能力不許可無法移, 所以就不能不喜歡?愛不愛, 認不認同, 那是你們家的事....

遊戲的發球權, 不是你說了算, 老百姓要拿回主動權



我們大家不用移民, 只是把無能的人趕走就好了... 真是!!!!!! 問題的根源都搞不清


停滯不是大家想要的.. 但結果確如此....以前沒有這樣丫...那就走以前的路子...這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懂


沒有人在對罵.....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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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吃飯了..你慢慢玩
KK266 wrote:
移民? 只因不喜歡,...(恕刪)


你是住在台灣的中國人嗎??

不然怎會發表如此偏跛的言論呢?

把無能的人趕走?? 這島上到底是中國人多 還是台灣人多啊

你好像沒有弄清楚~


deerjohn wrote:
你是住在台灣的中國人...(恕刪)


你沒招了...

咖哩飯好好吃....你要不要來一口? 打工也要顧身體喔....
alex0 wrote:
依法行政---要檢驗...(恕刪)

不是不奉陪了嗎?怎麼這麼愛吵?真是好鬥成性
看到第一題,我又笑了。請自己搞清楚時麼是行政權,什麼是法令再來發問吧
建議去買一本行政法入門來看,不然什麼都不懂就想跟人吵,會被笑的


不過您都發問了,我們就來看看
>>1.核四停建請問依那條法?停建後賠償之金額又是依那條法令支出?
事實上並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核四並不可停建,因為這是行政院行政權的問題。再者憲法原規定「立法院不贊同行政院重要政策時可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條文已經刪除,故立法院亦喪失了向行政院提出 變更核四興建政策的提案權。再來看因核四所產生的釋字520號(我懷疑您是否有看),如果覺得看不懂,可以看人家的解析http://blog.roodo.com/hannibalzhou/archives/953448.html。不過核四這議題已都是老梗了還在吵,2004全民就已經檢驗過一次了,現在吵這個您不煩我都覺得煩了。
賠償問題就更簡單啦,依據契約涉及民事部分依民法,若涉及公法人私經濟行政則可提起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
不知您覺得哪一方面不是照依法行政?

第二個問題,您是怎麼了?我們來看看
>>."台灣入聯公投"用錢之子科目.支出單位.執行所依據之法令及立法院審查通過之合法文件依據?
我前面不是跟您說過了嗎?我不知道啊,到底花多少錢在廣告台灣,我不是請您跟我說嗎?我也很殷切的想知道啊!您說那些預算排擠掉其他預算,我不知道請您告訴我到底是排擠掉哪些項目的預算,因為我看您講的好像是煞有其事,好像沒經過立法院,影響經濟建設非常的樣子,使我感到非常緊張。怎麼現在反而是您問我起來了?您不覺得有點.......

對了對了,那個KK266的言論是不是您所謂的"理性與包容"
您還沒回答我呢,如果是的話,我是覺得我太高估您了
KK266 wrote:
你沒招了... 咖哩...(恕刪)


打工? 你想太多了吧 怎模這麼這樣污辱人呢?

安靜的吃飯看文章會比較好一點
dearjohnn為啥不能用!!!! 給我個合理的解釋
動不動就搞什麼台灣人中國人真的很討厭.好像講不過別人就要用這招.跟你想法不一樣的人就變中國人了喔?~拜託能不能好好平心靜氣一點丫.
不過您都發問了,我們就來看看
>>1.核四停建請問依那條法?停建後賠償之金額又是依那條法令支出?
基本上並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核四並不可停建,因為這是行政院行政權的問題。再者憲法原規定「立法院不贊同行政院重要政策時可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條文已經刪除,故立法院亦喪失了向行政院提出變更核四興建政策的提案權。再來看因核四所產生的釋字520號(我懷疑您是否有看),如果覺得看不懂,可以看人家的解析http: //blog.roodo.com/hannibalzhou/archives/953448.html。不過核四這議題已都是老梗了還在吵,2004 全民就已經檢驗過一次了現在吵這個您不煩我都覺得煩了。
賠償問題就更簡單啦,依據契約涉及民事部分依民法,若涉及公法人私經濟行政則可提起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
不知您覺得哪一方面不是照依法行政?

第二個問題,您是怎麼了?我們來看看
>>."台灣入聯公投"用錢之子科目.支出單位.執行所依據之法令及立法院審查通過之合法文件依據?
我前面不是跟您說過了嗎?我不知道啊,到底花多少錢在廣告台灣,我不是請您跟我說嗎?我也很殷切的想知道啊!您說那些預算排擠掉其他預算,我不知道請您告訴我是排擠掉哪些項目的預算,因為我看您講的好像是煞有其事,影響重大經濟建設的樣子,使我感到非常緊張。怎麼現在反而是您問我起來了?您不覺得有點.......


"基本上並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核四並不可停建,因為這是行政院行政權的問題"


"我前面不是跟您說過了嗎?我不知道啊"

前面您有提到,來點會的,個人只說一點點而已,您對於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請自己找答案,會對你有幫助的

學而不思則惘,思而不學則殆

既然您有上述二言論,個人想大家都會看的很清楚的,這也是我想讓大家看的

就這樣了,感謝您

以上

補充:個人目的單純只是希望可以讓您說些讓大家可以快樂的話而已,還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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