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ohn wrote:
日本那時候不算強盜, 是大清帝國打輸了, 簽個土地轉移書給日本.
這種行為並不算強盜.
同樣地, 英國根據南京條約佔領香港,
在閣下的定意算不算強盜?
如果是, 那麼當時日本是不是應該直接把香港歸還中國,
因為是英國竊據中國的領土?
請尊駕明鑑,小弟自始自終都是談開羅宣言如此主張,並非小弟個人認知。
另外,您提到的香港歸屬,就是開羅會議中,英國揚言不惜與中國另闢戰場的部分。
因此,開羅宣言內,沒有提香港應歸還中國。而戰後香港也並未向蔣介石投降。
dearjohn wrote:
日本跟英國並沒有簽訂...(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