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under2006 wrote:之前在友站也有發生過...(恕刪) mml那件事店家自知告不了網站跟消費者有在網頁上跟大家說明後來不了了之有消費糾紛還是找消基會或消保官如果不行直接找news@appledaily.com爆料
原文作者 (ptt 帳號為 d***** ) 在友站 ptt.cc 的 pttlifelaw 生活法律板中提到他已經於 2007/09/20 被約談剛在警察局做完筆錄事由為某小菜館認為他涉及誹謗看來小菜館這次真的是要玩真的了連兩年前的原作者都找出來提告網路無遠弗屆帶來便利若不善用一不小心也會讓人誤滔法網不可不慎
消費者都已經反應問題了,這家廠商還不知羞恥的寄存證信函! 真是不知悔改,建議樓主把事情經過post給蘋果報~讓社會大眾都能知道該事件的可恥性,我就不相信該廠商能把每個報紙與媒體都發存證信函 給得罪光了~小蝦米是能戰勝大鯨魚的!加油! 維護消費者權益!
undefined唉 東西如果好吃 我們就當然會去吃 如果好吃但很貴那我們就仔細想想值不值得花這些錢去吃囉 生意本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大家生活上已經有太多鳥事要處理了 我想沒必要為了吃再搞上法庭吧 生活簡單過 簡單過生活 騎騎車 發發呆 但騎車不發呆喔 不要混在一起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