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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罰單陷阱-禮讓行人優先

這讓我想到一個更恐怖的~

有的車從小巷子出來 要轉彎
駕駛的頭 永遠只看他要轉的另一個方向
(譬如他要右轉 他就只會看左邊的來車)

我知道這是正常的現象
但 我人正好站在他要轉的那個方向(右邊)

我真得很希望他可以轉之前看一下右邊
因為有時候 我真的不知道我該不該繼續往前走
還是 該陪他一起等~等到他轉彎了我再繼續往前走?

有些人會左邊右邊都看 我這個小小的路人很容易被發現
可是目前為止 90%都只會看一邊 過這種馬路我真的都很害怕=.=
明明就是很容易做的事....樓主還要上來取暖和酸...肚量真小
wise wrote:
長久以來,敝人都是十...(恕刪)


以目前台灣的國民素質
我實在無法贊同行人優先(PS:個人也常常是行人!)
曾經遇過在路寬約10公尺的路口
我騎車停著等紅燈變綠燈
那個十字路口有完整顯示紅綠燈剩餘秒數
我看到再過4秒我就可以變綠燈通行了
結果這時候橫向有一位小姐明明綠燈只剩4秒
根本不可能來的及穿越10公尺寬的馬路
偏偏她就是要過,這還不是最扯的
更扯的是她還邊過馬路邊低頭玩手機,自然走路速度就很慢
然後我這邊變綠燈了,她馬路還過不到1/3
這樣還得禮讓她 !?
昨天開車上路時 便在路口處不由分說的被開了一張單子
話說所有新聞都說台北市尚在宣導期
為何逕行開單

另外當時轉彎時有減速 且行人已距離車身一公尺左右
警察卻硬稱行人與車身距離要三公尺以上才算合法

請問我開如何申訴

該等罰單來或....我當時也簽了一張單子 上頭沒寫金額....

homemingchen wrote:
昨天開車上路時 便在路口處不由分說的被開了一張單子
話說所有新聞都說台北市尚在宣導期
為何逕行開單

另外當時轉彎時有減速 且行人已距離車身一公尺左右
警察卻硬稱行人與車身距離要三公尺以上才算合法

請問我開如何申訴

該等罰單來或....我當時也簽了一張單子 上頭沒寫金額....







聽說三公尺是警政暑規定地,而且是前後都要三公尺!
也就是要距離行人最少三條枕木線外?
生平無大志,只求六十分!

Puddingon0714 wrote:
明明就是很容易做的事....樓主還要上來取暖和酸...肚量真小


哎,Puddingon0714兄此言差矣.
就是以為是小事很容易做到卻做不到,才會上來取暖.
諸不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01匯集起來的力量也夠暖和囉...
年底要到了
不要跟錢包過不去
阿sir最大

下車用推的吧
又是一個立意良好但執行困難的政策
光只會宣導汽機車要禮讓行人 那行人快速通行路口有沒有順便宣導一下?
全台路口號誌 特別是都會區 有沒有通盤檢討需改進的部分?
我個人平常開車非常尊重行人 右轉一定減速禮讓行人
可是某些時段某些路口實在沒有辦法講求溫良恭儉讓
如果不插縫隙 一個綠燈可能只過的了兩三台車右轉車

Mask1491 wrote:
如果禮讓完等人都走了...(恕刪)


對,我上次有一次被開一條這個...

條子要開單,一定找得到理由:還有車身不潔....都沒得開的時候,這條也可以用!

wise wrote:
長久以來,敝人都是十...(恕刪)


嘻嘻~
各位同修大家好啊
我是雲甫

引用及回覆:

長久以來,敝人都是十分遵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
開車及騎機車共20多年的歷史,至今未收過任何一張罰單
(是因為守法警察開不到罰單,不是因為有特權不被開罰單哦)

嘻嘻~
看來您是模範駕駛的啦~

相信大家已有耳聞,十月開始有許多新的交通法規出爐,其中有一項就是
汽機車優先禮讓行人先行的從嚴
但今天晚上遇到的情況,還真讓敝人不知所措.

嘻嘻~
解鈴還需繫鈴人
如果同修不知所措
若認為有必要的話
可以前往警政署相關信箱留言詢問
如果認為沒有必要的話
那就算囉~


參考資料: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672&mp=1


話說敝人今晚騎機車行經中和中正路時,在紅燈轉綠燈時右轉.
但一右轉立刻被警察攔了下來,一陣錯愕的我一時還搞不清楚為何被攔.
忙不迭地向警察解釋說,我右轉時已是綠燈了.

但警察只輕描淡寫地回了一句:我知道你是綠燈右轉,但我是因為你沒有禮讓行人才攔你下來.

(這下可換我火氣上來了,因為我一向十分注重禮讓行人先行)
於是我隨即問警察: 我一向最注重禮重行人先行了,我明明是停下來等到前方的行人走過去後,才從他後方過去啊.

警察回說:但後來又有一個行人準備過馬路啦

我問道:我已經停下來禮讓我前方的行人先過了,前進時右右二側已確定有一大段距離都沒人啦,但當我要穿超馬路時,我不可能還能再注意到我右右二側180度正準備要穿超的行人啊,更何況他們何時要動,何時踏出在斑馬線的第一步,更是無法得知啊.

警察:確實是很難知道,但新的法規就是要禮讓行人

所以
就是這位人民公僕
搞不清楚狀況的啦

但是
部分警察也的確難為啦
有時也該體諒一下他們

嘻嘻~

參考資料:

http://www.jkforum.net/thread-1193022-1-35.html

我說:今天讓你開罰單事小,但我想要知道,要如何禮讓行人,且要禮讓到什麼程度,可以有個明確的標準讓我知道嗎?這樣我以後才有規則可循

警察:就是行人要過去時,要禮讓行人優先過去啊!!

敝人心中的OS: 這....我也知道啊,我也儘力在做啦,但要怎麼樣才算是完全合法,才算是完全禮讓行人呢?

警察:今天只是宣導,所以不開你罰單,但下次就會開罰囉

我問:但我這幾天在台北市也是以這樣的方式禮讓行人啊,也不見警察開我罰單啊.

警察:台北市是台北市,這邊是新北市啊..

敝人心中的OS:執法應該全省統一啊,怎麼還會有城鄉差別呢

但此時心中的另一個OS響起,既然警察都佛心來著不開罰單了,難不成想讓多年未收罰單的記錄毀於一旦嗎?
念頭一轉,於是就在謝過警察後,立刻飛奔逃離現場.
但一路上只要遇到紅綠燈及斑馬線時就有心理障礙,幾乎變成很難肯定要如何穿越.

為此,只好求救於廣大的鄉民們,不知大家對此新法有何看法,又該如何自處呢?

敝人的感想是:明明已經停下來禮讓行人先過馬路了,都已經有禮讓的行為在先,為何需要偏頗到這種程度呢?如果需要如此,何不將所有的交通號誌都改過,將行人穿超的時間完全獨立出來.這樣才可以保證絕不會出現無法判定是否禮讓行人的爭議出現啊.

嘻嘻~
同修所言極是的啦

參考資料:

http://www.jkforum.net/thread-1171942-1-41.html

重點來囉~
禮讓別人?這是一個羅生門啦
雲甫試著為您解惑
有興趣參考看看囉
沒有興趣的話
那也算囉
嘻嘻~

禮讓別人有什麼好處?想一想為什麼別人讓你先過的時候,
你會不由自主的向對方說謝謝!
換句話說,因為我覺得生命是可貴的,
沒有必要逞凶鬥狠.我寧願用那一點點時間去換取我那光輝燦爛的往後歲月~
希望明天依然是光輝燦爛嗎?隨緣,不勉強~
如果連這種讓自己平安快樂也讓別人平安快樂的錢都花不起
沒有關係~雲甫送給您
只希望大家和和氣氣

和氣 禮讓 福善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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